日前,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山东并非首个推迟收费时限的省份。此前,新疆等地也对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费。据悉,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深圳高速、山东高速、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多在30%以上。这一利润水平超过金融、房产行业。(12月1日《新京报》)
说到公路超期收费,可以说一把鼻子一把泪,全国被屡屡监督报道多次的超期收费公路,数得上名字都好几条了。但是时至今日,这些公路依旧在收费,而且越来越多的高速公路超期继续收费。
媒体将道理已经剖析过很多遍,收费公路制度的广泛存在,各个地区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集团。追根溯源会发现:从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分析,修路的资金,都是省、市、县及其交投公司或一些社会资本包括少量外资投资的。每一级通过直接资金,或者土地等生产资料方式出资出股,收费的时候,无论政府及其关联公司还是相关资本都乐此不疲。特别是一些高速公路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后,延期收费似乎顺理成章。
对此,相关部门也三令五申了很多次,整顿效果却不佳。相关部门的一而再再而三容忍,让治理公路超期、违规收费停留在口头。不否认,一些企业投资建设高速公路目的就是赚钱,在财政资金捉襟见肘的情况下,类似投融资运营模式,有效推动了高速公路的建设,可以理解。因此,一定期限内的收费、盈利是可以允许的,但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收费年限。
相关法规其实也有。近几年,媒体和交通部门还一再表示将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提出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得超25年,全部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组织、个人捐建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收取车辆通行费。类似规定看似回应了公众对公路免费的期待,但是目前中国的高等级公路投资建设模式,几乎很少由政府部门直接全部投资。如此说来,未来那些该收的过路费,其实还会接着收。无非是明确了一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得超25年。但这个规定也不过是再次重申而已。
可即便是这样的规定和重申也无法兑现。譬如京港澳高速(原名京石高速)不就是典型的超期收费,该公路早已还完贷款,盈利也已经很多。要承认,规范和废除收费公路制度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可以从那些违规、超期收费公路的治理开始。修订一部高质量的收费公路条例,严格收费公路管理是很有必要的。法规修订出台之前,对于那些超期收费多年,更高层应该拿出决心果断叫停、零容忍,以显示治理的决心,为进一步的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否则,治理公路超期收费就永远是一句空话。
在严格收费制度同时,逐步降低公路收费,并公开收费金额及用途,最终实现大部分道路不直接收取过路费。而这,应该有时间表,让公众看到希望,也给相关部门和企业以压力。必须多说一句,高物流费用主要是由收费公路制度造成,畸高的物流费用,不仅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也影响了生产、物流企业的利润,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不合理的公路收费实际上影响投资环境,长远看,这对地方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坏处可能远大于收益。小则影响地方经济,大则伤及国民福利和国家综合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