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24日发布2014年10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0月,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5.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1.2%,中度污染为5.5%,重度污染为5.8%,严重污染为1.6%。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其次是臭氧。昆明、厦门、拉萨和扬州4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6.2%上升为65.9%,升高9.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74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18.0个百分点。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0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保定、石家庄、长春、邯郸、廊坊、唐山、衡水、沈阳和哈尔滨;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舟山、拉萨、海口、厦门、福州、台州、张家口、大连、盐城和惠州。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40.3%,低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25.6个百分点,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6%,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6.8%。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37.3%上升为40.3%。与上月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25.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下降幅度较大。北京市10月份共发生四次重污染过程,其中出现重度污染6天,严重污染4天。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2.7%,高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16.8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75.8%上升为82.7%,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5%,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41.6%上升为60.5%,升高18.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