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在东北全面启动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
时间:2014-11-19 18:47:41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地相继建设形成了一大批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远离县市主城区、经济社会功能相对独立的工矿区。历史上,这些独立工矿区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资源濒临枯竭、产业结构单一、城镇建设滞后,普遍面临着诸多突出困难,居民生活困苦,转型发展举步维艰。据统计,目前全国困难突出、亟需支持的独立工矿区有130多个,国土面积约5.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800万,其中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数量占全国三分之一强。
针对独立工矿区转型困难问题,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3年起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在新疆富蕴县可可托海矿区等5个地区开展了全国首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试点,通过支持矿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重点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改善矿区发展条件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试点近两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矿区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支持,并在中央资金支持重点、工程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建设监管、调动地方积极性和社会资本力量等方面积累了能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从而为全面推进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是雪中送炭的民生工程。《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明确提出在东北地区全面推进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全面启动了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率先选择了10个困难突出、条件成熟的独立工矿区纳入支持范围,并已于近期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8亿元,支持矿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共36亿元。
目前,10个独立工矿区的改造搬迁工程已全面开工。通过实施改造搬迁工程,将显著改善矿区发展条件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解决制约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增强独立工矿区的内生发展动力,对于东北地区应对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惠民生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方式,健全改造搬迁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地方工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东北地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