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交通堵塞、暴雨淹城,各种“城市病”问题愈演愈烈。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这些问题都有望得到极大缓解。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提出到2020年湖南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努力实现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和保障性住房覆盖城镇常驻人口。
据悉,该《实施纲要》共分十二部分60条,提出了“九大重点工程”,分别从行政区划、路网结构、资源供给、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划。同时,还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指定了《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实施纲要》提出,至2020年,全省所有城镇原则上全面开放落户限制,其中长沙市、衡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同时按照国家优先解决存量的问题,推动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就业能力强、进城意愿高的农业转移人口等落户城镇,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目前虽然出台了许多政策,但许多农村人口并不是很愿意落户城镇,这主要是因为农村人口可以享受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待遇。”住建厅规划处处长易小林介绍,《实施纲要》提出多项措施,如保障农民工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每年各地以20%左右的公租房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相信农业人口将会更加愿意在城镇落户。
《实施纲要》还提出,拓展和优化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加快长沙县、中方县撤县设区步伐,支持澧县、津市市合并设市,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合并设市。此外,《实施纲要》还对城乡规划统筹、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我们结合湖南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地提出适合我省城镇化发展的具体方法路径和实施措施。”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表示,湖南省应发挥区位优势,把握城镇化蕴含的巨大机遇,使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强大引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