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8 18:35:19
来源:中国江西网-大江时评 作者:王闫
如今,一个新兴群体“陪跑族”,正在杭城悄然兴起,拥有一身肌肉的年轻小伙,按小时来收费,化身为临时的“护花使者”,专为夜跑的姑娘保驾护航。
清晨跑步这是许多人的生活习惯,但是有些人因为工作等原因,早上并没有时间锻炼,于是晚上变成了许多人选择的“黄金时间”,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一些为了塑造美丽身材的女孩们,可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孩们在也跑的过程中便成为了一些劫匪的目标。不久前,在杭州环城北路建国路口地铁工地附近夜跑姑娘运河边游步道上遭遇劫匪,因为反抗发生冲突,最终身体多处被劫匪刺伤。虽然劫匪最终被抓获,但也让喜欢夜跑的姑娘们,对原本空气好又安静的经典夜跑线路望而生畏。想跑步锻炼,但又担心人身安全,怎么办?于是“陪跑族”随之兴起。
陪跑族顾名思义,就是陪你跑步,一些年轻、身体强壮的小伙按小时来收费,化身为临时的“护花使者”,专为夜跑的姑娘保驾护航。其实如果将“陪跑族”正规化的话,他们不仅能够保障那些夜跑女孩的安全,也能交给她们一些基本的热身知识,教一些呼吸方法、摆臂姿势,以及长跑后的注意事项,以方便她们日后自己的锻炼。据有些兼职陪跑的人说,他们简直陪跑,主要还是希望可以认识些志同道合的、爱好健身锻炼的朋友,赚这些兼职费还是其次的。陪跑价位订的并不高,这也正好证实了他们并不想以此牟利的想发。而且也有一些人自发组织的“夜跑小分队”,就是为了聚集周围喜欢夜跑的朋友。
但即便如此,社会这么复杂,人情冷暖都是未知,陪跑族又是社会新事物,我们必须加强规范,“陪跑族”需要“法律陪跑”:一方面,我们的地方体育管理部门,应该把“陪跑族”纳入到社会体育管理范畴中来,对他们进行统一的管理、规范,并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他们的行动。作为体育管理部门,就是管理群众体育运动的,不能只是培养运动员的摇篮,应该是保障公民安全体育锻炼的盾牌;另一方面,我们的司法部门应该加强制定“微法律”,就是对流行于民间的一些活动,我们应该进行“微法律”的规范与认定,防止这些民间活动产生纠纷,难以应对。其实,现在这种现象很多,陪跑族现象,广场舞现象,等等,我们的法律必须主动,不能被动,否则,一旦发生问题,就会措手不及。
总之,面对陪跑族,我们的政府部门,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应该出手,让“法律陪跑”成为灿烂阳光的群众体育运动助力法宝。同时也告诫那些夜跑的姑娘们,为了安全第一,尽量不要去偏僻的地方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