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山东省淄博市日前通报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此案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43人,以及张洪亮家族的6名成员,是淄博市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有史以来查办的职务级别最高、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领导干部犯罪案件。
在去年4月9号,时任淄博示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行政级别副厅级的张洪亮,因为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号被逮捕。
淄博市人民检查院指控他犯有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查明,2002年到2012年间,张洪亮利用其担任淄博市教育局副局长、局长、淄博市党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1165, -0.0005, -0.01%)共计864万余元。2004年,张洪亮利用担任淄博市教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两次将单位公款100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2007年到2012年,张洪亮利用担任市教育局局长,淄博市中央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单位公款,共计324万余元。2014年7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审予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张洪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洪亮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9月4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定,依法维持原判,9月29号,经山东省委批准,省计会据张洪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