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颁布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9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市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指出,一些地方已经主动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不断探索新的用地和管理方式,推出一系列好办法、好措施。比如上海市规定未来城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努力实现“零增长”,建设用地总量不再增加;山东省和江苏省规定,工业不再建单层厂房,建多层厂房可以减免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用,促进企业自发节约集约用地;湖北省规定闲置土地的闲置费用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金价款20%代征,促进企业盘活存量用地;还有很多省市都规定要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在地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规定,有普适性,也有推广性。他同时表示,各地以土地节约集约为主题开展了很多专项的活动,生动的节约用地案例很多,要将这些好经验上升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