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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其中要求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并明确提出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这给我国商业街的发展带来了怎样的机遇?未来什么样的商业街会受到人们的青睐?《城市化》杂志特邀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战略咨询委员、中国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主任韩健徽予以解读。
韩健徽:《意见》提出的旅游购物消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是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途径,是完善、丰富旅游产业的重要环节,而且前景非常广阔,市场空间巨大。旅游购物消费看似是指旅游商品,实际上却涉及方方面面、各个环节,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街的旅游购物消费存在着一个始终没有突破的瓶颈,那就是地域特色不突出、不鲜明,千篇一律、同质化严重。这是商业街的旅游购物消费欠发达的重要原因。
几年前我曾经提出过一个理念:一条商业街要努力地打造商业繁荣地、旅游目的地和文化展示地,商业街的发展应具备“五有”,即:历史有根、文化有脉、商业有魂、经营有道、品牌有名。“历史有根”是指要挖掘历史;“文化有脉”是指要突出彰显文化,而且文化应该是非常清晰的,应和商业街所在的地域相吻合的,而不是杂乱的;“商业有魂”是指要实现商业街的繁荣和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支撑和促进商业街长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经营有道”是指既有传统的诚信经营的优秀品质,也包括运用现代信息、互联网技术等营销手段进行推广;“品牌有名”是指要打造耳熟能详的名街。
此次《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到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商业街想要脱颖而出,首先要明白所谓的特色应指地域特色,因为地域特色才是无法克隆复制、无法被抄袭的生长土壤。
一个可喜的现象是,全国很多城市的商业街已经突破传统封闭的内环式发展,开始注重把商业、旅游、文化紧密地融合在一起。然而,商业、旅游、文化的共荣发展面临着客观、现实、尖锐的问题。一方面商业、旅游、文化需要融合发展,另外一方面商业、旅游、文化又分属不同的行政体制,掣肘了三方融合发展,因此打破现有行政体制、树立起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理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在行政体制上的推诿、提高效率,可能是下一步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在理念和工作机制上要有一个协调小组,有统一牵头的管理体制、负责领导,才能把商业、旅游、文化共荣发展的工作做好。
商业街“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旅游购物消费,而这始终是我们的一个短板。对于旅游购物消费来说,要重视摸底调研、理论研究等基础工作。首先是分类,比如旅游购物消费包括哪些内容、哪些方面,旅游购物消费的商品如何产生、如何生产、如何流通、如何设计、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等等,需要相关主管部门、行业机构、具体的商业街区经营管理者、特别是经营商户等整个产业链的上下延伸环节的合力,才能把这篇时代大文章做好。当然,发展的前提是不能丢掉诚信经营、货真价实这些基本原则,同时要做好创新研发,旅游购物消费既要有地方特色又要符合现代审美,要兼顾欣赏、收藏、实用、保值等元素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