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农村文明是母文明,城市文明是子文明,城市是乡村的孩子,不能因为孩子长大了就否定母亲。”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英洪署名文章《乡村治理要强化维护发展农民基本权利》如是描述。在文章中他提出:要深化对乡村治理的认识,明确乡村治理的目标,认清乡村治理面临的重大转型与问题,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改革重点,树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观念。
他提出要树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观念:一是要重新认识乡村价值。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城市优越,农村落后,城市优于农村。“事实上城市与乡村,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文明,我们认为农村文明是母文明,城市文明是子文明,城市是乡村的孩子,不能因为孩子长大了就否定母亲。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两种文明,不能以一种文明凌驾于另外一种文明之上。”二是要树立规则意识。没有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就很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十八大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这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和要求。
张英洪说,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探索,也需要我们每个人转变一些传统的观念,需要树立一些新的观念。“我们要秉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人活在世上,都希望活得有自由、有尊严,都希望有基本的权利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实现乡村治理应当达到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