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就下坡,雨天漏不停,挑水累倒汉,生火愁煞婆”,这是资源型城市棚户区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时至今日,在一些资源型城市,一家两代、三代甚至四代仍然居住在低矮阴暗、危旧简陋的棚户区内。虽然国家从2005年开始在东北地区振兴战略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解决了上千万棚户区居民等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但目前依然有大量的家庭“蜗居”在棚户区。
早在10年前,“要住房,找克强”的民谣已在辽宁流传。10年来,无论是主政地方,还是任职中央,李克强始终心系棚户区百姓,他曾多次看望棚户区居民,并竭力推动加快改造棚户区工作,体现着大国总理的民生情怀。
对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李克强在2012年的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曾指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是解决城市“二元结构”矛盾的切入点。
2013年2月3日在包头市东河北梁棚户区现场会上,李克强强调,这是破解城市二元结构难题,打造新型城镇化“绕不过去的坎”。这个“二元结构”不破,我们新型城镇化就走不出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我们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必须下决心做好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在今年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上,李克强发表主旨演讲时再次重申棚户区改造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的意义: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规划,从破解城乡之间和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问题入手,有序推进转移人口市民化,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与运用市场手段相结合,将在今年更大规模改造各类棚户区。
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的记者见面会上,刚刚履新国务院总理的李克强提出,本届政府要再改造一千万户以上棚户区。 6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会议决定,在过去5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针对会议精神,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2013年至2017年五年共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
为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2013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723亿元,比2012年增加59亿元,增长8.8%。在中央支持下,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3年11月底,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23万套(户),超过2013年计划开工量的6%;基本建成218万套(户)。
2014年,棚户区改造依然列为政府的重点工作。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和记者见面会上强调,“现在我们国家城镇集中连片的棚户区还居住着上亿人,可以说不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这是政府的心头之痛,一定要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
3月27日,李克强来到赤峰铁南棚户区考察,看到房屋极其简陋,特别是听到群众反映一下雨就提心吊胆,他说,你们的窘境和期盼,是我们沉甸甸的责任。政府一定会尽力推进棚改,大家一起努力,早日住上新楼房、过上好日子。他指出,今年全国要改造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是近年来任务最重的,越往后越是难啃的硬骨头。国家将专门研究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支持棚改的措施。各地在确保建设进度的同时,要注重设施配套和公平分配,尽快形成有效供给,为群众“住有所居”等基本民生托好底。临走时他对围拢而来的棚户居民们承诺:“一定让你们住上新房!下次我来看你们的新家。”
针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难题,李克强先后在4月2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在7月9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
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通知》指出,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
记者从住建部获悉,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480万套。截至目前,我国已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530万套,基本建成28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76%和58%,完成投资7200亿元,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房建设正稳步推进。
作为一项住房救助工程,棚户区改造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解决三个“一亿人”问题,提高中国城镇化质量,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和促进社会公正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当前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