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今日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排污权制度是资源环境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制度改革和创新,它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企业结构升级。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的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核定。到2017年的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础。
黄小赠在评价此《意见》时表示,环境是一种重要资源,同时又是一种公共产品。如何创新机制,发挥市场对环境资源的配置作用,是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黄小赠表示,尽管《意见》是针对排污权这项制度的试点,但毫无疑问,这是落实《决定》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一个重大政策实践。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已经成为国际节能减排的主流方式,使购买排污权的企业能够扩大再生产,出售排污权的企业可以获得资金支持,就能够促使企业内生动力,开展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所以我们认为这项制度是资源环境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制度改革和创新,它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倒逼企业结构升级。
黄小赠称,这项制度推进对整个国家未来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管理转型、环境资源市场配置、总量减排精细化管理都起到促进作用,也对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的有价理念,改变以往环境资源无价或者无偿这种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