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拆迁补偿协议并拒绝搬迁,山东青州市益都办事处草庙村村民查树芹家如今成了一处“景点”:益王府铁路立交桥从她家房顶穿过,使得查家的房子被圈在了桥洞里。
“没电视信号,多次断电,日夜连续施工,噪音极大无法休息。房子里白天和晚上一样黑,” 查树芹向澎湃新闻形容她家如今的情况。
青州市益王府铁路立交桥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刘新芳称,查树芹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但拒不执行拆迁方案,迫于工程进度,只能临时修改图纸,将铁路桥盖在她家屋顶之上。
查树芹则称,自己拒绝搬迁,是因为对拆迁补偿协议中的土地性质变更有异议,但却无人给出解释。
深夜24点被叫来签协议
查树芹回忆,2013年5月31日晚24时左右,她被要求到建设指挥部签署补偿协议。
“当时太晚,刘新芳告诉我签上名字就行,我对补偿协议中集体土地变成城市土地一条提出质疑,但没有领导和我解释。”查树芹称,自己虽在协议书上签名,但因对条款不满一直没上交钥匙,“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将协议书给我”。
刘新芳承认是深夜才叫查树芹来签协议,“因工程需要,在短时间内我们要做一百多家拆迁户的工作,只能加班加点,轮到她家时,刚好晚上12点。”
对于查家土地的性质,刘新芳向澎湃新闻确认“的确是集体土地”。那协议书中为何写着是城市用地?刘称“这些事和你再说,你也不会懂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告诉澎湃新闻,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土地完全不一样,依照《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土地在拆迁安置中有其特殊的管理办法,查家不搬迁的做法正确。
拒搬迁致施工方案改变
2014年3月,查树芹收到一份青州市益王府铁路立交桥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称由于查家单方面不履行协议,致使大桥无法正常施工,因此决定变更施工设计,需追加投资160万。一旦损失事实形成,指挥部将不再征收查家房屋,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查家承担。
与此同时,建桥施工队开始在查家附近架桥。刘新芳称,因查家未搬迁,只能临时更改方案,在距查家两米左右的地方架设桥墩,“原定施工方案改变,将查家路段的桥墩从4根变为3根以避开查家”。
7月,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发文,称查树芹家拒绝搬迁的做法已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经指挥部与施工单位协商,对查树芹的房屋不予征收。
2014年8月22号下午,铁路桥的横梁全部架好,与两边竖立的桥墩一起,将查家房屋圈在大桥的桥洞中。
查树芹一直在为自家房屋一事上访。
益都街道办事处给出的信访回复称,查树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后又搬入居住,阻止征收工作。指挥部决定对查家房屋不予征收后,查树芹反映遮阴问题是由个人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