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9日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在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将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将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集中力量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久治不愈的“傍名牌”“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还将牵头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和考核,各级食品安全办和各相关部门也将开展地方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