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9日电 (谭翀)今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3.6%,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2.2%,服务价格上涨2.5%。1-7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3%。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持平(涨跌幅度为0,下同);食品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5%。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18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20.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0个百分点;蛋价格上涨19.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3.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3.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6%。其中,酒类价格下降1.6%,烟草价格上涨0.1%。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6%。其中,衣着加工服务费上涨4.9%,服装价格上涨2.8%。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7.4%,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2%。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4%。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2.6%,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0%,西药价格上涨0.5%。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上涨0.7%。其中,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4.7%,车辆使用及维修费上涨2.8%,通信工具价格下降4.1%,交通工具价格下降0.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旅游价格上涨7.5%,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1%。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0%。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2.8%,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1%,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0.9%。
据测算,在7月份2.3%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1%。其中,鲜果和水产品价格分别下降6.3%和0.7%,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0.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7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分别上涨0.8%、0.3%和0.1%;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均持平;衣着价格下降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