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蕾)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今日表示,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财税改革的重点之一,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他此前曾表示,房产税今年不会有动作。
贾康是在2014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且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明确了预算、税收和财政体制三大关键改革领域。
在贾康看来,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等在内的六大税种将是未来税收改革的重点。
对于普遍关注的房地产税,贾康7月份表示,三中全会的表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立法先行,但现在为止并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所以年度之内不会有任何动作。最理想的情况是2015年通过立法程序形成一个审计的文本之后,2016年可能有动作。他8月8日进一步表示,房产税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
对于改革方案,贾康此前表示,房产税改革一定要积极往前推进,并且要在中国的国情下设计好基本改革方案,中国的房地产税不可能照搬美国的模式,而要更多地借鉴日本,做到第一单位免税或者只调节高端。
除此之外,贾康认为,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还应通盘考虑房地产相关的税费,整合土地批复、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的税和费,目前的税费体制,一方面在住房保有环节无税可征,而另一方面费偏多,甚至在有些情况下过多、过滥,这些关系有待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