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经济参考报》记者4日凌晨发稿,除黑龙江以外,其余30个省(区、市)均已公布了当地上半年的地区生产总值(G D P),合计297114 .49亿元,高于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数据269044亿元,高出部分占全国G D P比重为10 .43%。专家分析认为,在一季度地方G D P之和与全国大体接近的情况下,上半年二者差值显著扩大,既说明当前统计方法仍需进一步完善,也显示在上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再次产生了向数据里注水的冲动。
今年一季度,少有地出现了各省G D P之和接近全国的情况。31个省(区、市)G D P合计132945.18亿元,仅比全国的128213亿元略高4732 .18亿元,占比为3.7%。然而到了二季度,情况发生明显变化,不算尚未公布的黑龙江省,上半年各地G D P之和就已经高出全国10.43%。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黑龙江上半年G D P同比增长4.8%。如果这一数字与最终结果差距不大,黑龙江上半年G D P的绝对值应该在5811.26亿元左右。依此计算,上半年31省(区、市)G D P之和为302925.75亿元,比全国高出33881.75亿元,占到公布的全国G D P数据的12.6%,较一季度大幅增加8.9个百分点。2013年全年,31个省(区、市)G D P之和高出全国10.75%,比今年上半年略低1.85个百分点;2013年上半年,31个省(区、市)G D P之和高出全国13.06%,比今年上半年略高0.46个百分点。
业内认为,地方GDP之和之所以再次超出全国,首先是因为统计方法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重复计算的问题。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表示,一些企业在统计上属地界定存在争议,如果几个地区都将它的产值数据计算入自家GDP之中,就会导致加总数据偏高。国家层面对服务业统计不充分是另一个原因。考察当前中国的G D P统计,由于第二产业基本都是通过报表上报核对,所以数据更加精确,第一产业产值历年来大体稳定,数据也没有大的出入,但是对第三产业的统计很容易产生偏差。举例来说,现在社会上喜欢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代指消费,然而在这个数据中,属于第三产业的主要指标只有餐饮、住宿等几个,其他众多服务业消费尚未计入其中。再比如,税务部门对一些小商贩众多的卖场征税可能选择包税制,如果统计部门根据包税额获得卖场数据也就存在偏低的可能。这也是历次经济普查总会上调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原因。
其次,二季度地方G D P之和明显高出全国,也可能与上半年经济压力较大,一些地方为完成预定目标夸大上报数据有关。据了解,上半年31省(区、市)G D P增长率均未达到年初设定的年度增长目标。蔡志洲表示,随着新一届领导层倡导不再唯G D P论,政府对统计数据的干预确实越来越少,从调研的情况看,省一级已经不怎么考核G D P的多寡,一些省领导对追求更高的增长动力也不强,但是省里没有干预不意味着县市里没有,往往省里各县市G D P加总也超过全省。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表示,近年来各省增长率普遍偏高,有时甚至所有省份的增长率都高于全国,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干预统计工作,报高不报低。这和地方政府保持原有的政绩观有关。目前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大形势下,各级政府虽然在政绩考核方面也做了很多改变,很多地方政府新增了诸如投资、城市化率和就业情况等考核指标,但这些新增指标很多还是和G D P有关。国家统计局采取“挤水分”的措施解决地方数据虚胖: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一些不实的虚假成分,把这部分的成分剔除。但是这个工作只做到全国统计层面,因为国家统计局不能直接修改各省的数据,所以就造成了数据的差别。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今年3月提到,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或多或少的G D P崇拜倾向,为了增加G D P总量,不计消耗、不计环境的损害,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弄虚作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司长丛亮表示,全国各地区生产总值的加总要比国家统计局核算的G D P大,原因之一在于“一些地方为追求政绩,在G D P核算当中有一些水分,也是客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