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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城镇职工医保有调整 两项内容普惠市民
时间:2014-08-03 13:14:41  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作者:贾 茹 

    人民网银川8月2日电 (贾 茹)记者今天上午从银川市人社局了解到,银川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将做出调整,提高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并且合并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该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调整内容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现行政策报销至25万元后,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限额以上符合医保三项目录的部分保险70%,上不封顶;从2014年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合并使用,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共济作用,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运行实际而调整的,目的是为稳步提高银川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特别是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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