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汉英混杂现象及泛滥的原因
对外来语不经翻译汉化,直接以英语字母形式楔入汉语。汉语的发展,当然离不开对外来语言的吸收。我们的祖先前辈早就为吸收外来语创造了正确的方法。用音译,便有了“咖啡”;用意译,便有了“电话”;用音译加意译,便有了“芭蕾舞”。主要用这三种方法,解决了外来语翻译汉化的问题。
汉语历史上,迄今有3次大的吸收外来语高潮。第一次高潮在汉唐通西域之后和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从西域吸收了“葡萄”、“骆驼”等外来词;从佛教中吸收了“世界”、“庄严”、“结果”、“现在”、“圆满”等外来词。第二次高潮是在鸦片战争之后,从英语吸收了“坦克”、“沙发”、“吉普车”等等;从日语中吸收了“组织”、“纪律”、“政府”、“党”、“方针”、“政策”等。这些外来词经过汉语文化的“胃”消化吸收,它们的模样变成了方块汉字,它们已经融化在汉语的血肉之中。
第三次高潮,正是我们所处的时代,始于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外交流迅猛扩大,英语如潮水涌入。我们在忙碌中有一个“小小的疏忽”,没有将外来语完全汉化,部分英语楔入汉语。这个口子一开,犹如蚂蚁钻进长堤,泛滥蔓延,大有不可收拾的势头。
最先是英语缩略语(也有人称为字母词)在汉语出版物中广泛使用。世界贸易组织,用WTO入文,接着是CEO、NBA、CPI等排着队跟进,逐渐成为高频词。造成汉英混杂的第二类情况是科技新词、品牌名称、专业术语不加翻译。例如:IT、VCD、DVD、DV、IBM、MP3、QQ、MSN、web、twitter、iPhone、Google等。第三类情况是人名、地名、企业名、单位名不翻译。第四类情况是一个英语单词或一个字母成了汉语造句中的一个词素,例如:“经销商PK品牌商”。第五类情况是中国人用英文字母取名,或者直接取英文名:“赵C”、“李一A”、“张@”。公共建筑用英语名,例如:SOHO现代城。应该说,第四类、第五类情况对汉语的解体最具有杀伤力,有着潜在的、令人恐怖的威胁!它已经扎根在汉语的细胞里了。
一些中国知识分子疏忽麻痹,对英语侵入汉语缺乏应有的警惕,缺乏清醒的文化自觉。在中国的出版物上,在汉语的故乡,造成汉英混杂甚至可能导致汉语解体的状况,这不是英语国家所为,而是中国知识分子自己干的。当然,中国知识分子也不是故意要糟蹋自己的文化,而是处在“无意识”状态。谁也没有往深处想:汉英混杂,实质上是打开了英语入侵汉语的缺口,是逮来英语“蚂蚁”在自家的汉语“长堤”上打洞。
事实上,我们前辈对英语缩略语早有正确的处理办法。比如,石油输出国组织的英语缩略词是OPEC,约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传入中国,中国就将它音译汉化为“欧佩克”。至今,在我们报刊的行文中,写作“欧佩克”,而不是写作“OPEC”。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当同样是英语缩略语的WTO、GDP进入中国的时候,我们却让它直接嵌入汉语。
同样是流行性疾病的名称,“AIDS”我们将它音译为“艾滋病”,因爱而滋生的病,还兼着意译,翻译汉化做得非常好。到了2003年,非典型流感,国人已经将它称为“非典”了,可到了中后期报刊上又都改为“SARS”来称呼它。去年开始的甲型HlNl流感,用“甲型流感”或“甲流”中文简称不是很好吗?
我们再从相反方向看英语怎样吸收汉语。英语单词中的“silk”,它的中文意思是“丝绸”,就是从古代汉语中按照音译的方法借用过去的。把外来语化为母语的血肉,这是任何一种语言在吸收外来语时都遵循的规律。像我们现在这样,在方块字的汉语阵列中,隔几行有几个外文字母,就好比在我们满头黑发中插上几根金发,在我们黄皮肤的脸上贴上一块白皮,不协调不和谐不美观。英语中有的词语的确在汉语中没有对应的词语,但这不能成为我们生搬硬套的借口,我们完全可以创造一个汉语新词代替它。
为什么到了第三个外来语涌入的高潮期,中国的知识分子就丧失了警惕性呢?这个时期一个重要的时代背景,便是全民学英语。在前两个高潮期,外来语不翻译成汉语,中国人便认不了。而到了第三个高潮期,中国的知识分子学了一点英语,不译成汉语也看得懂了。而且,运用汉语时夹杂一点英语觉得新奇有趣时尚。于是,中国知识分子,不仅对英语侵入汉语不警惕不抵抗,而且自己欣欣然接受并且有意为之。全民学英语,本来为的是中国人更方便与外来文化交流,没想到一不小心便用外来语搅乱了自己的语言。
法律不完善,执法不严格,国家对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缺乏及时有效的指导、规范、管理。首先,法律不完善。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下文简称《语言文字法》)对规范语言文字起了重大作用。但是,失之简单。对外国语言在汉语文出版物上的使用只有两句话,即第二章第十一条: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解释。
《语言文字法》对外国语的使用只有一个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现在政府文件、主流媒体中流行的WTO、ID等字母词,是不是外国语言文字?如果是,那它就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如果是,每次使用都要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解释,在每次使用GDP时后面都要加一句“国内生产总值”,岂不是更麻烦了?因此,趁现在通行的英语缩略语词还不是很多,应该尽快立法禁行,用汉语简称替代,这样反而省事。
其次,执法不严格,监管漏洞多。汉英混杂是《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不允许的,但由于没人监督、没人管理,致使汉英混杂蔓延滋长几乎不可收拾。
再次,外国专有名词和科技术语的翻译规范审定不及时。按说,语言文字的发展是缓慢地约定俗成的,现在看来,对外来语不能只等社会约定俗成。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理论、新概念、新材料、新工艺、新品种、新型号不断涌现,与之同步的科技术语产生的数量大,传播速度快。国家没有及时规范和进行权威公布,社会交流又是一刻也不能等待的,由此造成许多科技新词在汉语出版物中直接以英语名词出现。比如QQ,MSN,现在又出现了twitter,至今不见规范翻译汉化。如果现在去看报刊上关于科技类的文章报道,将会发现那里的汉英混杂更为触目惊心。
保障汉语纯正性的对策建议
应该看到,汉语当下所面临的真正危险,不在于英语作为强势文化的侵入,而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者对这种侵入自我解除武装,采取“不抵抗主义”。主要表现为:在官方文件、主流媒体中,对英语微缩语的使用越来越多。在民间,在汉语的语境中,夹杂英语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代一代年轻人慢慢地更多喜欢英语而轻视汉语。
除了唤醒国人保卫汉语纯正性的思想意识之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的《语言文字法》在对使用外国语言问题上,太过原则不够具体,又没有制定配套的外文使用管理法规或规章,这就造成了有法存在、无法可依的尴尬。
语言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大系统,从动态、发展的语言观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也是一个不断进行、不断完善的过程。《语言文字法》颁布已经10年,汉英混杂、字母词等等英语侵入汉语的问题,或许当时刚刚冒出来,还看不准。而今,它已经为盛为烈为害了,修改《语言文字法》,制定配套法规,已经是时候了。当然,考虑到语言的特殊性,法律的具体规定不宜太多,以免把语言框死了,但完全可以做到“原则”和“具体”的平衡。对语言使用中出现的明显的、危害极大的“缺口”,要坚决堵住,划定红线明确禁止。
英语作为世界上强势文化对汉语的影响在所难免,公民个人如何使用外国语言不必干涉,但国家要坚决划定一个底线,守住主要阵地。这些主要阵地就是汉语文出版物(包括报纸、杂志、书籍);政府公文;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商品的包装、说明;居民身份证等。
此外,应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各级政府新闻出版部门应设立通用语言的监察机构,对所属的报纸、书籍、杂志等等汉语文出版物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及时制止。在这个过程中,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应实行监督。
(作者单位:人民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