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7 18:29:22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董宏达
7月24日,国务院总理考察山东“首站”选择德州袁桥社区,调研“新市民”是否满意舒心、得到实惠。总理与这些“新市民”掰手指细数城镇化的好处。李克强总理说,政府推进的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让传统的农民进城,过上城里的好日子;另一方面也让留在村里的人有条件经营更多耕地,获得更高的收入,生活同样得到改善。“我当过农民,深知传统农民的艰辛不易。”他坐在小小的石凳上说,“你们已经从传统农民变成了现代市民,从平房住进了楼房,日子越来越好。未来还要让你们的生活再上‘新高楼’!”(7月26日新京报)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发展巨大潜力所在,县和重点镇是集聚人口和优化城镇结构的发展方向。李克强总理特别关心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就任国务院总理后,他在调研和考察中多次明确提及城镇化。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履新后的首个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解决3个一亿人的问题,要促进以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还要改造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总理还专门邀请两院院士及有关专家到中南海,听取城镇化研究报告并与他们座谈。总理不光重视战略谋划,更关心政策实施后实际效果如何,群众有什么反映。据了解,袁桥社区居民70%为农民工,是新型城镇化中的“新市民”,这也是李克强总理将这个普通社区作为山东考察“首站”的原因。
新型城镇化,其实质是人的城镇化,而非物的城镇化,即真正把农民变为市民,并拥有相应的住房、医疗和养老等保障措施。换言之,城镇化要解决进城人员的综合需求,单纯建房不等于城镇化。新型城镇化之所以要区别于过去的城市化,就是落实进城人员的各方面需求,而不仅仅是住的问题。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向、投资结构也将进一步优化,如加强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城镇化更不是简单的房地产化。那种一味地在小城镇上造住宅小区,圈拢农民上楼的作法,就是典型地把城镇化异化为房地产化的行为,特别是一些地方用小产权房形式建造的住宅小区,其后患无穷。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李克强总理这次在德州袁桥社区与小区居民话家常时说,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日子,是广大农民的心愿。要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发展规律,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步一步往前走,对进城农民的就医、社保、上学等配套服务都要跟上。进城的人多了,留在农村的居民也可以经营更多的地、有更高的收入。这实质上又强调一次新型城镇化要如何科学推进的问题。
城镇化是一个过程,客观上受自然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不是所有的农村都齐步走,更不是行政命令下的“一刀切”,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情况下,政府用政策去引导,人进了城,还要在落得住。光有了房子,没有人来不行,人来了留不住也不行。总理在警务室同办户口的群众交谈,叮嘱民警用心为进城农民服好务,从一个侧面说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把就医、社保、上学等配套服务都跟上了,进城农民才算得上“新市民”,才能留得住人,也才能吸引农民愿意进城。切忌把提高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作为硬任务,靠行政命令层层加码、级级考核,一哄而上。
新型城镇化,不光是做大小城镇,更在于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用新型城镇化来解决“三农”问题,一方面,要解决进城农民如何开辟就业渠道,保持和促进增收问题,一方面更要研究土地流转,相对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从中获益问题。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农民增收,不可能完全通过2.5亿农户土里刨食解决。以农户为经营主体的传统农业,根本无法承受经济社会发展之重,必须发展现代农业。而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是相辅相成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可以促进土地流转,改变传统农业模式,以现代农业技术为依托,以依法规范为保障,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民更多得利,经营者、国家也都受益。当然,发展现代农业,也需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行政强迫,要尊重经济规律,用法律手段做保障。李克强总理到陵县德强家庭农场调研,强调了这样的观点,这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指导方针。
情况一再表明,尊重农民意愿,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政府无所作为。相反,为了让“想过好日子”的农民“能过好日子”,就需要政府创造安居乐业、共享城市文明的环境。由是观之,走新型城镇化的路子,政府的责任不是减轻,而是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