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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桩”治路边摊何尝不是“占道经营”
时间:2014-07-12 17:04:22  来源:荆楚网  作者:蔷薇 

    在广西省北海市四川南路和贵东路交会处,陆续冒出了密密麻麻、神似梅花桩的警示桩。原来,近日来针对露天烧烤摊引发的投诉不断,为此,北海市银海区城管局展开集中整治摊点乱摆乱卖的专项行动,“梅花桩”正是该局晒出的“奇招”。(7月9日广西新闻网)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广西在人行道上广栽“梅花桩”, 确实断了小商小贩的后路,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以“占领”人行道、给群众生活出行不便为代价,何尝不是一种“占道经营”?只不过小商小贩经营的是一串烧烤、一个煎饼,获得的是盈利;而城管经营的是“城市形象”这张名片,获得的是干净整洁的治理效果。就普通群众而言,不管是小商小贩的占道经营,还是城管部门的占道“梅花桩”, 带来的不便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设“梅花桩”的围追堵截式执法,治标不治本,无法实现民生与市容环境的“共赢”。“梅花桩”取得的效果立竿见影,却只是局部的、暂时的。一方面,小摊小贩本就是流动的,这条街栽“梅花桩”,他们可以迅速转战下条街,如果全部人行道都栽上“梅花桩”,小商小贩们的“阵地”确实被占领了,城市也面目全非了吧。另一方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梅花桩”也不是无懈可击,小商小贩们能在与城管的“躲猫猫”大战中,在城管来时东躲西藏无影踪,城管一走立马如雨后春笋到处冒头,何尝不能巧妙利用“梅花桩”,节约一根摆摊的板凳?

  城市管理需要“为民务实”的理念,也需要思考与智慧。时时以城市管理者的高姿态自居的城管们,怎能端得平服务社会底层劳动者的那一碗水? 城管要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以服务者的角色代入,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多一些措施考量,以民生为本的情怀、包容的眼光来制定相关政策,堵住了占道经营的点,就该同时为他们疏通能摆摊儿的地儿,让城管与小商贩共同走出“囚徒困境”,实现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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