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过去的6月,中国大运河与丝绸之路申遗成功,成为中国第32项和第33项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与丝绸之路申遗成功,是上半年国内文化领域的重要事件,也是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的一大成果。
与以往相较,大运河与丝绸之路申遗成功,更具有独特价值与意义。这两处世界遗产“体量”都非常庞大。大运河申遗部分总长度1011公里,涉及河道遗产27处,相关遗产58处。丝绸之路申遗段落全长5000公里,涉及33个遗产点,其中在我国有22个遗产点。将这么多遗产点打包在申遗项目之中,涉及非常复杂繁琐的论证、规划与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国申遗水平的提升。
两处世界遗产均涉及多地合作乃至多国合作,其中大运河项目涉及国内2个直辖市、6个省、25个地级市,丝绸之路项目涉及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以及国内的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跨地区、跨国家携手申遗,既考验多地、多国的协调能力,也展现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能力的提高。
这也表明,国内申遗工作正在回归理性,越来越少受到功利化的影响。这些年来,国内各地兴起“申遗热”,背后不无地方政绩的考量以及发展旅游经济的逐利冲动。相形之下,大运河、丝绸之路立意更高、申遗目的更纯粹,其项目特点也决定了未来的保护责任可能远高于实际经济效益。如何对待申遗后的大运河、丝绸之路,将考验着项目沿线地方政府的文化保护意识及其能力。
如果说大运河与丝绸之路申遗成功,体现了国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以及中国文化的世界影响力,那么今年发生的香格里拉大火、大理古城征收古城维护费等事件,则让人看到了国内文物保护仍存在着隐忧。
今年1月,一场严重火灾让“月光城”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损失惨重,多个民居、客栈、店铺被毁。此外,丽江古城、贵州报京侗寨等一些旅游热点古城、古寨,今年也接连发生火灾事故。
急功近利的旅游开发,大抵是造成火灾事故的幕后“杀手”。旅游业给当地带来了收入,其积极意义不必多说,但在发展旅游经济过程中,若不能充分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人文生态均衡,无异是涸泽而渔。近日,国家文物局就对丽江古城的商业化倾向提出了警示,要求严控周边新建项目。
地方政府管理过于简单粗暴,也对文化遗产保护构成了不小伤害。如在云南大理,5年前当地就提出征收古城维护费的设想,结果遭到民众和商户极力反对。今年5月,大理再次将此提上议程。在7月1日起施行的《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中,则已明确规定古城保护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之一为“依法征收和管理古城维护费”,收费对象为商户。
收费从来就不是管理的最好办法,更不用说能对古城保护起到多少作用。商户依法纳税,就是对古城保护履行了职责,税外再行收费,非但增加商户负担,而且名不正、言不顺,实属与民争利之举。古城保护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在于保护而非管理,如果日常工作重点成了收费,不仅极易形成部门利益化,也很难想象其还能有多少积极性去履行古城保护职责。
在一些拥有丰富文化资源的地方,还应学会如何妥善保护与利用文化遗产这一课。(作者为知名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