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日召开黑龙江省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获悉,将建立和实行养老护理人员资质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技术职称评聘制度,调动社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的热情。
我省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是在养老服务领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核心内容是将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融合为“养老服务业”,在强化政府“主办养老事业”承担“托底”养老服务责任的同时,加强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把“发展养老产业”交由社会主体来承接。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正是要通过行业协会的组织形式,把各方面参与养老服务的力量整合起来,担负起专业化养老服务提供者和养老服务行业管理者的功能。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一方面,可以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具体服务和发展指导,可以促进社会力量规模化地进入市场,与公办养老服务实体在同一水平线上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体现发展机会的平等;另一方面,可以协助政府调查行业发展状况,提供决策建议。特别是能够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在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维护老年服务对象的权益。
据了解,我省将结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经营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制改革来盘活公办养老机构、设施的存量,引入社会组织以承包、托管、联合、拍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参与管理和经办,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尤其是社会主体力量能够在体制机制改革中收获效益。同时,转变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改变过去包办包管养老服务的做法,把钱用来资助社会组织上,用在为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服务上,使社会组织有条件、有空间参与养老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发展壮大。
同时,我省还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围绕突破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所面临的“养老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信贷和融资难到位,养老服务人员难招难留”的三大瓶颈,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比如,可以将民办养老用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政府划拨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用地、优惠转让其他形式的养老用土地,满足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变投资方式,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实行适度放宽的信贷政策和优惠的贴息措施,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推进发放养老护理服务岗位津贴,建立和实行养老护理人员资质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技术职称评聘制度,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有受尊重的社会地位、有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薪酬、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调动社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