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03 21:24: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国俊
标志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全面拉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全面拉开。
“新改革”元年:打破“肠梗阻”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赵振华认为,深水区改革从顶层设计到各地方、各部门协同落实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阻力,关键还是要凝聚共识,处理好短期与长期利益、局部和整体利益、国内和国际的关系,服从好全国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制度已到非改不可之时
户籍改革不是个新鲜话题了,但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以《意见》的方式加以重申,并且高屋建瓴提出户籍改革的指导思路,还是引起了从普通老百姓到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其实中央对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申”,也直接表明了这一问题在当今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或者干脆说,现行户籍制度与百姓工作生活的实际需要,与社会发展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大中小城市差别化落户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10余年来,一直未真正破冰。十八大后,决策层多次强调,户籍制度改革要实行有区别、有分类的户籍政策,即差别化落户政策。
不搞指标分配
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既要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又要指导地方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
政府或将提供更多经费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这为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提供了制度突破点,下一步政府或将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更强经费保障。
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的人
会议指出,要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有序引导人口流向。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攻坚最难啃骨头:让农民带着财产进城
面对这个难啃的骨头,政治局会议发出指令: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深化户籍改革是民心所向
户籍改革的终极目标是为百姓谋福祉,所以不管是改革的过程,还是改革的结果,都应该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见》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出的正是对“为谁改革,改革为谁”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也知道,户籍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改革内容的复杂决定了改革过程的曲折,所以只能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既最大限度地要求改革的质量,同时又不妨碍改革的速度,正所谓“急不得也慢不得”,这无疑是对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一大考验,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也需要改革的智慧。
户籍改革既要怀抱理想也要尊重现实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才能成功推进。既要怀抱理想,又要尊重现实,户籍制度改革大关就一定可以被攻克。
做好做细户籍制度改革这篇大文章
我们认为,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妥善解决好以上每个问题都足以做成一篇大文章。显然,这不仅考验各地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更考验各地政府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智慧和谋略。
户籍改革当加速前行
由上可见,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还应该迈得更大一些,即便是特大型与大型城市,也应当积极向外来人口敞开大门,否则僵化的户籍管理模式只会让“劳动人口红利”消失速度更快,就业的结构失衡矛盾也可能会积重难返。
户籍改革不是为了刺激内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表示,这些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进行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改革。“不能将其视为集聚人口、刺激内需的经济措施。”
完善服务,引导户籍人口正确面对改革
王太元表示,各地为实现社会公平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是让“更多人受益而不因此让其他人受损”,这也始终是中国社会变革的基本准则。他建议,政府在推进改革、完善服务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导户籍人口如何正确面对改革,如何提升自身竞争力以微笑面对日益普及的公平竞争。
做好“分内之事”,法定确定定居标准
在他看来,理想的城镇化进程,政府需要做好“分内之事”,如经济转轨、产业布局、社保均等,自然能吸引不同地域、行业、目标的人才、人口、人力;力戒用自定的标准、办法、程序预判谁是否适合本地、谁应不应该进城,尽量采用事先法定确认的定居标准,事后调查核实予以确认。这样才能确保“管理者很难弄权舞弊,公众可以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待遇”。
户籍改革走向何处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未来的户籍制度改革方向是淡化户籍,就是把与户籍制度挂钩的公共品服务慢慢取消。“如果有一天,中小学教育、高考、社保、医疗等都与户籍制度脱钩了,户籍制度的改革任务也就基本上完成了。”
改革当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标是否坚定,决定改革的成败。只要我们敢于担当、积极有为,不断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改革必将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部门及地方的扎实努力下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坚持六大原则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经济学家辜胜阻在接受采访,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户籍改革的讲话时认为,理解总书记讲话所体现的改革路径选择,需要把握实施改革路线图的六大原则。
多地实行落户与罚款脱钩新政
落户不再是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筹码,新生儿无需准生证,仅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今年2月和4月,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户籍部门相继实行新生儿户籍办理新政。专家分析,“新生儿落户”和“超生罚款”脱钩,保障“黑户”孩子合法权益,彰显了我国依法行政的国家治理理念。
南昌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力争8月前“一元化”
南昌将从五大方面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下称户改),要求对涉及户改工作的相关经费优先保障,力争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9个城区(含开发区、新区)的“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
山东菏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5情况可市区落户
6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获悉,菏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将两个“合法稳定”(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作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两者具备其一即可在城镇落户。
济南将取消毕业生落户附加条件 户籍改革方案待制定
近日,山东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姜异康的留言做出了公开回复。记者从中了解到,济南将进一步完善市区落户政策,适当放宽引进人才、经商纳税落户条件,取消调动、毕业生、复员安置落户附加条件限制,以解决长期在济务工人员落户为重点,实行购房、积分落户政策,并推进城中村、新农村社区人口整建制转移。
浙江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交通事故赔偿同命同价
同一场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户口不同而获得的死亡赔偿费相差巨大,“同命不同价”这一现象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长期被社会大众所诟病。
天津蓝印户口5月31日停办 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经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天津市自5月31日起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投资兴办企业和引进人才办理蓝印户口。至此,在天津实行近20年的“蓝印户口”政策将退出历史舞台,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已经实行,将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