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24日电(张琼)为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激情,提高创业能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毕业学年创业培训专项活动。
培训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两个类型。创业意识培训的对象,是各高校中有本校全日制注册学籍且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培训的对象,原则上从参加过创业意识培训的学生中筛选;也可将未参加创业意识培训但具有强烈意愿,具备创业构想和条件的毕业学年大学生列入培训筛选范围。
各高校开展创业培训专项活动,由经批准在本校设立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具体组织。省属在并高校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培训管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市属和省属并外驻地高校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培训管理由相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
各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组织本校大学生完成的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者,均可享受财政培训补贴。每人在毕业学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同类型的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为每人150元,创办企业培训为每人500元。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领支付采取面向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形式,申报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时,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按季度向省、市人社厅(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省属在并高校学生的培训补贴资金由省财政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属和省属并外驻地高校学生的培训补贴资金由相应市财政从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市财政支付的省属驻地高校的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由省财政通过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补助。
创业意识培训教学以教师课堂讲座形式为主,辅以专家现场指导或创业成功者经验介绍等形式,培训课程不少于21个课时,培训人数每班应在90人左右。创办企业培训教学采用参与性培训,以教师授课为主,辅以创业指导帮扶和政策讲解、创业成功者经验介绍、现场考察创办成功的企业等形式,培训课程不少于49个课时,培训人数每班不得超过30人。
各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实施创业意识或创办企业培训,须统一使用由国家创业指导委员会项目办公室提供大学生版的标准教材;须根据规定的教学课程计划开展培训教学活动;参加创办企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省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颁发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