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黄小希)记者24日从民政部获悉,截至6月18日,全国有16个省区市建立了32个“婴儿安全岛”,共接收1400名弃婴、弃童。
2011年6月,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试点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婴儿安全岛”。去年7月,根据石家庄“婴儿安全岛”两年来的运行和相关调研情况,民政部下发通知,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
从目前各地试点情况看,“婴儿安全岛”作为一项在世界许多国家发展得相对成熟的弃婴救助举措,在我国却面临诸多现实尴尬。小小安全岛,折射出完善我国重病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土不服”的舶来品面临诸多现实尴尬
“衢州的‘婴儿安全岛’‘开岛’没几天,就接收了十几个孩子。按照这个速度,一年下来我们福利院的孩子可能就超过百人,远远超过了实际接收能力。”浙江省衢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处的一位负责人说。
由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提供的资料显示,试点以来,济南、广州等地的“婴儿安全岛”在设立初期接收弃婴、弃童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逼近或超出服务承受能力。
与此同时,厦门、西安、天津等城市在“建岛”初期接收弃婴、弃童的数量较多,近四个月来接收数量则呈现下降趋势。常德、贵阳、铜仁、太原等城市的“婴儿安全岛”运行平稳,接收弃婴、弃童的数量始终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哈尔滨、牡丹江、绥化等城市儿童福利院接收弃婴、弃童的数量与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之前相比,没有明显差别。
记者还了解到,“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弃婴、弃童普遍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重度病残患儿比重大,病残程度高,一些弃婴生命垂危。
此外,原本为救治1岁以下弱小生命设立的“婴儿安全岛”,实际运行中都接收了1岁以上的非婴儿童。例如,石家庄“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弃童中,年龄最大的已经12岁。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表示,“婴儿安全岛”试点以来,确实改善了弃婴被遗弃后的生存环境,提高了弃婴存活率。但相比于其他国家的“婴儿安全岛”,我国目前开展的试点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
“一般来说,弃婴是年龄较小、且找不到生父母及监护人的婴儿。但我们接收的孩子大部分不是孤儿,多数是有父母的残疾孩子,并且相当一部分并不是婴儿。”詹成付说。
调整举措不让“安全岛”“变味”
设置“婴儿安全岛”的初衷,是避免弃婴遭遇“二次伤害”,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然而,在一些家长看来,这成了政府提供的一项“福利”,错误地把“婴儿安全岛”当成用于遗弃婴儿的地方。
频频发生的弃婴行为,让福利机构接收的弃婴数量增多,使得这些机构面临床位紧张、护理员短缺等严峻考验。救治这些身患疾病的孩子所花费的费用,也让福利机构压力不小。
针对“婴儿安全岛”运行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各试点地区不断改进措施,规范服务,提高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
在济南、天津、南京等地,“婴儿安全岛”的开放时间调整为白天开放、晚上关闭,以应对夜间遗弃行为。
西安等地的“婴儿安全岛”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并对弃婴年龄等相关情况进行询问,严格控制进入“安全岛”的婴幼儿的年龄。
还有一些福利机构派出专门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在福利院周边进行巡查,对遗弃孩子的家长进行及时干预和劝阻,并联合公安部门对恶意遗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詹成付介绍说,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将会同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出台“安全岛”建设、运行、管理标准,为“婴儿安全岛”在全国推广打下基础。
完善保障制度让家庭成为最好的“安全岛”
尽管发生了一些恶意遗弃的现象,但对于一些家庭来说,遗弃重病重残的孩子,也许是迫于无奈。一些福利机构负责人发现,通过对家长进行劝说,告知其相关的保险、救助制度,让他们了解有的疾病可以被治愈,相当一部分家长还是能够主动把孩子抱回。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晶晶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婴儿安全岛”只是一个“治标”的办法。真正发挥“治本”作用的,还在于制度的完善。目前,针对儿童的医疗等保障举措和保障力度仍存在不足。
据了解,民政部将着力推动建立重度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医疗康复补贴制度。浙江、山东等地在建立“婴儿安全岛”的同时,也大力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政策性文件的出台步伐,使各类困境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从源头上抑制弃婴现象。
在詹成付看来,对于婴幼儿而言,家庭才是最好的“安全岛”,“婴儿安全岛”只是发挥最后的兜底作用,不能“本末倒置”。“我们要通过救助保障制度的完善,让家庭真正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安全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