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系统使用的重要技术产品和服务,应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不得在中国境内使用。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教授专家认为,从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要求来看,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是大势所趋。
李欲晓表示,中国宣布将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从时间点上讲,和美国司法部提出对5名中国军人的起诉有关联,但从大的形势上讲,是因为中国近些年快速的网络发展和普遍应用,在信息领域的服务和安全也都越来越多地引起关注。他说,这个制度的出台实际上是中国在长期信息通讯发展的同时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我们在信息技术的基础领域、服务提供的方式和商业运行的模式基本都是靠美国的企业,包括思科的路由器、IBM的大中型机、微软的操作系统、英特尔的芯片、甲骨文的数据库、谷歌的搜索和信息服务以及高通的移动通讯协议等,这些覆盖了中国网络的方方面面。
“这些企业在中国的信息化过程中有它们的贡献,但是越来越多的网上安全问题,包括失窃密现象、产品的后门,黑客入侵,尤其是去年斯诺登事件后,我们得知美国的国家安全局长期以来利用互联网对全球网民的各种信息进行监控,虽然宣称是为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但实质上是对其他国家公民合法权利的损害。”李欲晓说,我们之前不知道,也无法进行判断,由此让我们看到网络并不安全,我们之前也有一些测评和等级保护制度,但对于面向中国市场销售的国外产品和跨境数据流动进行安全检查做的还不够,所以中国很有必要建立自己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他指出,应该认为是有了美国司法部起诉中国军人这个事件之后,中国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宣布出台得更早了,但是如果没有这件事,它早晚也会出来,这是必然的。
李欲晓称,比如中国的华为进入美国受阻,并不是说华为窃取了美国的技术,而是说华为承接过中国军方的项目,甚至是说华为公司里有党委书记等这样一些理由。“如果他们怀疑华为在设备中安装了后门,就是说他们知道或者这样干过。”所以美国企业在中国提供产品是不是也要接受检查?不要以为这些产品就是完美无缺的。
曾数次出席过中美互联网论坛的李欲晓还表示,一直感觉中美之间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差异巨大,这两年两国在网络安全方面的互信也是越来越糟糕,至少我们认为中国没有想要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美国的利益范围之内,但是美国有很强的防范心态。
李欲晓说,从未来的发展看,毕竟中美两国是全球最大的两个国家,应该考虑如何形成相互信任的机制,尽管现在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矛盾和相互的审查,但对中国来说有这样的制度是必要的,“因为如果你自己的安全都不能保证,你跟人家谈合作都是瞎掰的事,所以我们必须建立保护自己的能力,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不要去相信别人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只能靠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