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最严格环境考核制度出炉 实行一票否决
时间:2014-05-29 12:34:2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孙秀艳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标志我国最严格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正式确立。28日,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对此进行了解读。

  终期考核实施质量改善绩效一票否决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提出“将重点区域的PM2.5指标、非重点地区的PM10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开展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据此,环境保护部会同发改、工信、财政、住建、能源等部门制定了考核办法。

  相对于环保领域既有的考核制度,考核办法有一些新亮点:在考核指标设置上,考核办法首次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覆盖面广,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源头、过程和末端的方方面面。在考核方式选择上,考核办法在传统综合打分的基础上,切实强化空气质量改善的刚性约束作用,终期考核实施质量改善绩效“一票否决”。在考核手段运用上,由重突击检查、轻日常监管,向强化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转变,将日常综合督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考核工作充分体现分区指导原则。对大气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双考核;对其他地区实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单一考核,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结果交中组部,作为考核干部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对考核主体、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翟青说,考核办法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大气十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能源局等部门开展《大气十条》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

  翟青表示,考核办法强化了对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报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同时,《考核办法》提出将考核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将加大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适当扣减中央财政安排资金。

  对未通过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环境保护部对该地区有关责任城市实施环评限批,取消环保荣誉称号。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对整个地区实施环评限批,此外,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考核办法提出,对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强调群众直观感受,注重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统一

  如何看待考核的作用?翟青说,考核既是激励措施,又是鲜明导向。考核办法的实施将对我国未来大气污染防治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考核办法要求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强调群众直观感受,注重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的辩证统一。这对加快地方环境管理模式转变具有非常明显的导向作用。

  其次,考核办法实施具有综合效应,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进程,整体、全面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此外,考核还有助于真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