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并召开新闻通气会。从去年9月起,广州按国家教育部要求进一步从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今后所有广州学生“一生一籍、籍随人走”。
择校生:
需在原地段学校建学籍
《通知》规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在该学段起始年级建立。学生到非录取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如果非录取学校接收这些学生,将会被追究责任。
符合地段生资格的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到地段小学报名注册并建立学籍。
对于有家长到地段小学开“放行条”后就去了择校的学校注册并建立学籍,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表示,今后这种情况将被禁止。符合条件的地段生必须在地段小学建立学籍,若选择不在地段小学就读,则要按照转学处理,将学籍从地段小学转向就读小学,不可以越过地段小学、直接在择校的就读小学建立学籍。
为何要强调起始年级建立学籍?江东称,这主要是对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掌握。比如,异地中考资格中要求考生要有广州连续三年的初中学籍,异地高考也要求学生有高中三年在粤就读的完整学籍。对学籍加强监控,有助于杜绝“钻空子”的情况。
挂读现象:
“人籍分离”不允许
有一种情况叫做“挂读”。比如学生被A学校录取,但实际上去了B学校念书,等到中考或高考再回到A学校。这意味着人和学籍是分离的。根据《通知》的要求,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必须“人随籍走”。
“我们一直都禁止挂读,按照原有的政策和新的学籍规范,这种情况都是不允许的。”市教育局基教处有关负责人说。但“挂读”较为隐蔽、难以发现。“这种历史遗留问题,随着学籍管理加强,以后会逐渐规范。” 江东说。
《通知》明确,不允许学校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接收学生并建立学籍。按照广东省的标准,目前小学班额是44人,而由于择校、插班等现实情况,部分学校存在超编情况。
“一人一籍”之后,学校如果要增收学生并为其办理学籍,将直接反映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有的学校干脆只招收学生,但不为其办理学籍。这样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会受到侵害。“请家长明白,学生必须要有学籍才可以继续升学,” 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说,“如果不是因为家长原因,而是因为学校不办理,家长可以向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反映。”
学籍管理违规行为
不在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建立学籍
中小学校接收无学籍学生就读
学校未对小学一年级地段生建立学籍
学校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接收学生并建立学籍
为中考未达到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生通过市外转学并建立学籍
中考生未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后又建立学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不符合年龄、身份资料条件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