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10省市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 规模有望超1500亿元
时间:2014-05-22 14:19: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终于揭开面纱。财政部5月21日公布《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允许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今年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限额由国务院批准,债券期限分别为5年、7年和10年。

    海通证券宏观债券首席分析师姜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此次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主要是考虑到各地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预计发行债券将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文化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注意到,《试点办法》中规定的第二条就是“自发自还”,这意味着试点地区的债务风险从财政部变成了地方政府自己承担,对比此前试点自行发债的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六省市,此次“自发自还”试点增加了北京、江西、宁夏、青岛。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德勇表示,试点地区选择了东部省份也选择了西部省份是考虑到试点多样性,为将来的全国推广提供参考。

    “此次新增的四省市中,北京和青岛属于财政状况较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宁夏和江西则分属西部和中部,政府本身负债情况较好。2013年宁夏和江西审计的政府总债务率50.5%和68%,在同区域省份中债务率较低,偿债能力相对较强。”中信证券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上海、浙江、广东等6省市试点发债规模接近700亿元,比2012年增长30%以上。预计今年6省自行发债规模将继续扩大,再加上4省市的新发规模,10省市自行发债规模有望超过15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路径中,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的建立,被业内资深专家认为是“允许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重要前提。有消息显示,由财政部主导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已经研究完毕,目前准备上升为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条例,并选择合适的时机公布,而财政部考虑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包含四方面内容:偿债环境、财富创造能力、偿债来源和偿债能力。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