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本市居民水价、非居民水价和特殊行业水价将同时调整。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居民家庭实施阶梯水价,三档水价分别为每吨5元、7元和9元,对抄表到户家庭实施;非居民水价每吨上调2元;纯净水、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殊行业用水价格成倍提高至每吨160元。另外,因新政策从5月起实施,今年的阶梯用水量将按实际8个月的用水量计算,第一档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20吨。水价调整政策出台后,市民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将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实际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
【多人口户】
6人以上家庭每增1人增30吨
此前多人口家庭用水问题社会关注度很高,此次调价政策明确: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应给予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且人口为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吨。也就是说,户内人口为6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增加30吨;户内人口为7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增加60吨,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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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户口簿复印件办手续
昨日,市自来水集团发布了多人口居民用户阶梯水量核算及认定方法。户内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户,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本人有效联系电话,由供水管理或物业等水费查收单位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水量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2年。自来水集团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可到自来水集团营业柜台办理或由供水营销员代为办理。
【节水奖励】
居民奖励政策年底出台
此前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普遍建议建立节水奖励机制。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建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技术和器具的研究推广、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支持和鼓励节约型、环保型的生产、生活模式。未来,市水务局将与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具体的节水奖励办法。“我们承诺今年底前将会出台居民节水奖励试点政策。”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斌表示。
【非居民户】
每吨平均上调2元
目前,本市水价分为6类:居民生活、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行政事业、洗车业和纯净水业、洗浴业用水。这次将水价合并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3类。
非居民用户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业和行政事业等。非居民水价由现行平均价格水平每吨6.15元统一调整到8.15元,分两步实施。自2014年5月1日起,水价统一调整为每吨7.1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水价统一调整为每吨8.15元。
按《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全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特殊行业】
统一调整为每吨160元
特殊行业水价此次大幅度调整,目前,本市特殊行业包括纯净水业、洗车业和洗浴业。纯净水业和洗车业用水现行价格为每吨61.68元、洗浴业用水价格为每吨81.68元,将统一调整为每吨160元。
同时,按国家和北京市要求,将高尔夫球场和滑雪场用水纳入特殊行业水价管理,执行每吨160元的用水价格。
在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的同时,本市将进一步引导高耗水企业循环用水和积极采用再生水。
【再生水价】
指导价每吨最高3.5元
目前,本市再生水价格为政府定价,每吨1元,为2003年制定。近年来,再生水生产成本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成本监审情况,目前排水集团再生水的生产成本每吨4元左右,小区再生水生产成本平均也在4元左右,再生水价格与成本倒挂,而且随着再生水品质的提高,成本还会增加。
由于再生水处理成本高于价格,企业缺乏生产积极性,处理能力和管网建设滞后,不利于社会资本的进入。同时目前许多居住小区存在再生水生产设施闲置的现象。
为此,本市决定将再生水价格管理改为政府指导价,每吨最高价格为3.5元,约为居民第一档阶梯水价的70%、非居民水价的40%。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最高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市水务部门也将研究制订再生水资源调配及管理的办法。
“五一”起分段计算水价水量
市自来水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水价调整后第一次抄表时,以5月1日调价日为划分点,根据调价前后用水天数,按新旧水价分段计费,并自调价日起开始计算阶梯水价当年用水量。
首先计算出日均用水量,即本查表周期内的总用水量÷查表周期内天数;再计算出调价前用水量,即日均用水量×调价前用水天数;最后计算调价后用水量,即本查表周期总用水量-调价前用水量。阶梯水价当年用水量为调价后用水量。
①调价前水费=调价前用水量×调整前的水价
②调价后水费=调价后对应的阶梯用水量×调整后对应的阶梯水价
本查表周期水费=调价前水费+调价后水费
●具体示例
用户编号:0503372××
地址:左家庄东里×号楼×门×室
用水分类:居民楼房,未申报多人口用户
2014年4月10日抄表示数540,5月1日起实施阶梯水价,6月抄表时因用户家中无人未见表,8月12日抄表示数750,本期用水量750-540=210吨,本期用水天数124天,日均用水量为210÷124=1.694吨。
根据调价日前后用水天数分段计费,其中4月10日至5月1日累计用水量21×1.694=36吨,5月1日至8月12日累计用水量210-36=174吨。
据此计算:
本期调价前水费为36吨×4元/吨=144元。
调价后用水量为174吨,根据2014年调价后第一阶梯水量不超过120吨的核算方式,第一阶梯用水量120吨,水费为120吨×5元/吨=600元;第二阶梯用水量54吨,水费为54吨×7元/吨=378元。
以上合计,本查表周期水费共1122元。
2014年阶梯水价用水量为174吨。
为何选定第二套方案?
市发改委委员李素芳介绍,近年本市居民用水比例不断增长,在城镇供水中,居民用水占到总供水量的56%。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及社会各方面意见,本市居民水价调整政策按提交听证会的方案二执行。该方案一档阶梯覆盖了90%的居民用户,操作性比较强,更能体现“保基本、建机制、促节约”的原则。
阶梯水价核算周期是什么?
居民阶梯水价以日历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核算。
居民用户以什么为单位?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用户,按户核算用水量。
IC卡表用户水价怎么计费?
使用IC卡水表预付费的居民用户,凡2014年5月1日(含)后购水的,执行新价格,按日历年内累计购水量执行阶梯水价。
今年各阶梯水量如何计算?
2014年的阶梯水量按实际8个月的用水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20吨,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21-176吨之间,第三阶梯用水量为176吨以上。
分户计量居民户如何执行?
对于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按每个日历年内每次抄表的水量累计执行阶梯水价;跨年抄表时,以1月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水天数,分段计算上年用水量及当年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