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要求2014年全省基本实现环卫一体化。根据《意见》,2014年山东将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意见》要求1个乡镇(街道)建设一处转运站,每10-15户配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1个,按服务人口的2‰-3‰标准配备保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