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云南独克宗古城、贵州报京侗寨火灾等事故教训,昨天,国家文物局就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2017年底以前,城乡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消防要求,将消防内容纳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详细规划,细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中消防内容,文物部门要组织实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用3至5年时间,完成100处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核心的古城、古村寨和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工程建设。
2015年底以前,推动政府按照名城、名镇保护范围内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的原则,设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设消防点。100户以上的村寨建立志愿消防队,100户以下的村寨设消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