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就业困境因素分析
一是工资收入整体偏低导致就业吸引力不够。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由于劳资双方议价能力的不平等,劳动报酬增长趋缓,工资收入整体偏低。且失地农民从传统的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自身素质及职业技能较低,大多只能应聘简单劳动力岗位,工资收入低,基本上在1500元/月以下。
二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导致转移就业岗位不足。被征地农民的拆迁是城镇化的结果,因项目开发而拆迁,但位置相对较偏,人气的聚集、商业氛围的兴起尚需时间,这导致失地农民就地安置岗位不足。加上大量外地农民工的涌入,凭借其“肯吃苦、低要求、低报酬”的特点又占据了大部分岗位。
三是主观思想上的“等”“要”意识导致消极就业。“等”就是等政府主动找上门,“要”就是要政府安排工作,这直接导致了失地农民就业意愿不强烈。
四是传统的农耕生活习惯导致不适应现代工业大生产的要求。传统的农耕生活相对而言是比较悠闲、自由,而现代企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严格管理。失地农民难以适应,从而产生畏难情绪,不愿就业,企业也不愿意聘用,甚至还有部分已就业的失地农民因此辞职或被企业解聘,再次失业。
五是自身职业技能原因导致缺乏就业竞争力。失地农民原从事农业生产或将土地出租,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特别是在“4050”人员身上表现尤为突出,这使得失地农民难以获得较好的工作岗位。
六是“拆迁骤富”的不良心态导致择业要求过高。
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目前,长沙市公共就业服务已基本形成市、区、街(乡镇)、社区四级网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但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现各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由村支两委成员兼任,未实现专人专事。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参照社区管理模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拨付专项经费。
二是倡导就业为荣的良好社会风气。首先,要出台政策措施,对自主择业的失地农民和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给予奖励。其次,要开展评比活动,对失地农民中的“技术能手”、“就业明星”和“就业先进家庭”给予表彰。再次,要利用讲座、标语、宣传栏、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对失地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开展就业光荣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一方面,要结合重点项目、大型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另一方面,区,乡镇(街)要配套资金,出台政策,鼓励引导青年农民就读技工学校。
四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相当一部分失地农民因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工作技能差,很难在市场中择业,而随着乡村变城区,治安、绿化、保洁、交通劝导、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大量的公益性岗位将涌现,很适合安置被征地农民。基层政府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归口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管理,优先安置失地农民。
五是以创业带动就业。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位一体的创业扶持体系;进一步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开发一批适合失地农民创业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这样,就可以更有力地促进就业。
(作者单位:雨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