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昨天,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4年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申请居住证、申办户籍的两个办法。若申办户籍,单位、个人均需满足相应条件,并按“进沪就业评分办法”打分,今年落户标准分为72分。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等申报。
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
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须缴纳6个月社保后,才能由个人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获得居住证后,再由单位为其申请居住证积分。
上海市教委学生处处长平辉表示,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仍将通过打分的方式进行,但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为主渠道,直接落户的毕业生主要用于引进上海实施国家战略、建设“四个中心”和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紧缺急需人才。尽管申办的时间上有所延迟,但从宏观上来说,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学历层次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都能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针对应届毕业生设立的居住证积分。
截至2013年12月底,从上海高校和外省市高校共引进2013届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3.85万人。其中,直接落户1.85万人,占48%;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约2万人,占52%。办理居住证已成为毕业生进沪就业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