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看病难、治病难是长期以来困扰公安监管工作的一道难题,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全省公安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公安监管部门将全面推进监所医疗社会化,引入社会医疗资源进监所,结合特殊病犯监区建设,对相对集中的监管场所建立公安监管医院,实现对包括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在内的重病违法犯罪人员的有效羁押监管。
会上,海口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监所医疗卫生社会化的经验得到介绍和推广。海口市公安局与海口市人民医院合作共建海口公安监管医院,并于2014年1月26日正式启用。
省公安监管会议提出,今后将在全省推广海口、东方设立监管医院模式,找准医院与监所双方共赢的平衡点,将医疗服务辐射公安监管场所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