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老龄化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热点,况且,这种趋势越发严峻。据报道,2013年全国老年人达2.02亿,占总人口14.8%。而且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和失独老人的比例越来越高。在上海,老年人口已达367万,占全市总人口25.7%。浦东预计到十二五末,老年人口将达84万,超过总人口的25%。虽然各种养老服务措施也在全面推进,包括养老床位、日间照料、老年助餐等都在稳步发展。但与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相比,现有的设施、投入和各种服务,还是捉襟见肘、难以为继。
如何让更多的老年人通过比较理想适合的养老方式来安度晚年;如何通过我们的政府决策、制度设计和社会保障来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不妨学习借鉴国外比较成功的经验。据报道,20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一些高福利的发达国家兴建了许多敬老院、养老院和老年福利院,把家庭生活贫困或个人自理能力较差的老人接到这些地方,供吃、供住和提供各种养老福利服务。但是近年来,又有许多数据表明:不少国家如瑞典、丹麦、英国等,纷纷调整或者改变了原来的做法,他们先后把重点转向支持和鼓励“社区居家养老”和“家庭生活照料”等,并且把过去面对全体老年人的许多普惠政策变为更有针对性的补贴措施,其核心是老年人有什么困难就帮助他们解决什么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和老龄事业的发展趋势。
前几年,上海也有一些区通过对老年人住房条件、家庭结构、居住理念、生活习惯、身体状况、经济能力等调查发现,绝大多数老年人目前缺少的并不是床位而是服务,缺少可以上门帮助的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因此,这些区适时提出了“床位不离家,服务送到家”的服务理念,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各种助老政策。这些政策在服务理念上,以老年人为本,以家庭社区为点,以服务到家、到位为核心;在服务目标上,以确保重点困难人群为主,覆盖大多数各有所需的老年人,使他们各得其所;在服务原则上,根据不同对象,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的相互兼顾;在服务项目上,以助餐、助浴、助医、助聊、助修、助困等为主打项目;在服务构架上,突出政府主导、支持市场运作、鼓励社会参与;在服务保障上,建立人力支持、信息支撑、财力资助的三大网络;在服务方式上,实施项目化管理、菜单式服务、站点式运作、规模化推进;在服务关系上,将实施管理、服务人员的规范化与服务对象的满意率有效连接;在服务制度上,建立统一规范、综合平衡、定责考质、受助反馈、利益挂钩等一系列考核评估的具体指标。通过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目前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便以后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也不可能广泛实施各种普惠制的福利政策,尤其在老龄工作中,如何区别情况、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得其所,恐怕是一种比较良好的选择。因为在占总人口20%以上的老年人中,他们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家庭结构、经济基础、居住条件等各不相同。因此,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如何把十分有限的财力、物力等资源用到最需要帮助的那一部分人身上,应该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况且,在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过程中,社会的作用、市场的运作和政府的责任,完全可以相互弥补,相得益彰。而老年人的各个群体、各种需求,同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从自然规律来讲,老年人群确实是夕阳晚霞,几近黄昏,但是从老年事业的角度来说,却正是朝阳无限,前景广阔。其实,我们今天为老年人多办一点实事好事,于公于私都很有利。于公,这是党的宗旨、政府责任和社会义务的综合体现,解决一个老人的困难,就能解脱一家人,解放一批人。于私,就是我们今天能为老年人奉献一点爱心、善心和孝心,这是有良知、良心和良责的表现。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变老,今天为老人,明天为自己,古今中外,基本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