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青海省各景区内外环境不达标,将不予评审、不予推荐或取消、降低景区相应国家等级。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为切实优化旅游环境,提高“大美青海”品牌形象和吸引力,让来青海的海内外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的要求,我省自3月起,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展开全省景区环境整治,力争在6月份旅游旺季到来之前整治初见成效,并在今后把环境问题与景区等级申报及复核评定紧密挂钩,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涉及景区环境、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引导标识等旅游各个要素。西宁市及环湖地区、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的17个重点景区为先行区,首先解决垃圾清运、违建拆除、标识牌建设一些问题。A级景区将依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围绕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八大项内容开展整治,特别将针对卫生、资源和环境保护两个要素,把环境卫生、污水排放、餐饮服务、空气质量、噪声指标、景观保护等逐一对照、排查和综合治理,不留死角。
省旅游局明确,将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监督督导,严格责任制。对已挂牌的4A、5A级旅游景区整治不达标的予以警示通报,直至按程序取消或降至相应等级;今后对申报创建4A级的旅游景区,除考核景区内部环境外,对景区周边环境状况也一并进行考核,凡景区周边环境脏乱差严重,申报4A级旅游景区的不予通过初评,申报5A级旅游景区的,不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