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前,我省将启动实施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7项生态文明改革方案,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近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推进改革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出台。《方案》指出,我省将按照“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的原则,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推进一批生态文明改革方案启动实施。
根据《方案》,今年5月底前,我省将启动7项改革措施,即:制定实施赤水河、无量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每个市(州)选择1个县进行试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试点;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办法;推进环境税费改革;扩大生态补偿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
据悉,启动实施这批改革措施,将从方向明确又立即可行的改革方案着手,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立健全贵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确保贵州率先在全国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守住贵州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