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等地之后,上海的“单独二孩”政策也即将落地。
昨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5日上午,上海市人大会议将对修正案进行表决。
修改后的《条例》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目前的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
具体来说,就是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另外,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也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目前已经出台“单独二孩”政策的地方,具体方案稍有不同。比如北京和天津设置了4年生育间隔的限制。天津要求,经批准生育两个孩子的,应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4年以上,但三种情况除外:女方年满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北京也同样要求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
上海市从1979年起在全国率先推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同时允许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徐建光表示,据统计,自1979年以来上海市共少生约700万人口。
徐建光说,当前上海在转型发展中面临着户籍人口生育水平过低、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
统计显示,2012年上海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在育龄期间,每个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为1.0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一孩总和生育率为0.98,二孩总和生育率为0.09。自1981年开始,上海户籍人口出生就主要以一孩为主,二孩及多孩数量较低。
同时,上海的老龄化程度不断深化。上海自1979年进入老龄化,比全国早了20年。截至2012年底,上海市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367.3万,占户籍人口25.7%。据预测,到2015年末,将占户籍人口30%。在此期间,2007年,上海首次出现了户籍劳动年龄人口(16到59岁之间)的下降,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行政区出现劳动年龄人口的负增长。
即便政策允许,由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因素,真正的生育数量也不一定会有巨大的增长。
据浙江当地媒体援引浙江省人口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徐文平的话说,从目前申请准生证的情况看,1个月申请时间里,全省没有出现传说中的“井喷现象”。最早试点的市,3个月下来申领准生证的据粗略统计不到300人。
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此前上海的城市“双独”或农村“单独”生育审批中。据《新民晚报》报道,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上海全市共办理城市“双独”或农村“单独”生育审批16609例,其中双独夫妻14024例,占84.4%,农村单独1578例,占9.5%。而实际生育情况显示,2008年~2012年间实际生育数为7981人,占申请量的51%。
相关部门对37万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沪籍家庭进行调研,按照“单独”夫妻生育意愿、自然间隔和双独的生育水平推算,政策放开后可能会增长7.5万至15万人。目前上海市每年出生人口在20万左右,政策调整后,前几年可能增加多一点。按照目前上海医疗卫生资源估算,应对每年25万左右的新生儿没有太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