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房产税制度建设应坚持调节高端
时间:2014-02-18 14:48:34
来源:城市化杂志
在2013中国价值地产成都年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地产税制度建设要坚持两个重点:一是高端调节;二是政府应明确首次置业是否会被纳入征税范畴。在贾康看来,下一步楼市调控需要制度建设与长效机制建设。当前楼市应确定一种 “双轨统筹”的框架。
对于商品房来说,贾康认为,应采取经济调节制度。在融资制度上,现阶段总体上宜从紧。而在税收制度上,除了交易环节税收优化外,保有环节的税收也要从无到有,通过改革建立现代的税收框架。
“房地产税指的是跟房地产有关的多种税,要把所有的税费合在一起,包括整个国土开发到提供的成品、交易再到交易住房的保有全面的覆盖,把它合理化整合。”贾康表示,房地产税制度建设势在必行。
对于保障房,贾康认为,投融资模式下一步可采用PPP模式,也就是公私合作的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情况的棚户区改造、廉租公租房,可设计具体的融管理资形式。在保障房管理制度上,要具体进行分类,同时保障房的退出与转换也要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