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2月16日电(赵国华、张富想)截至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234.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21%,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全区55%的农户从事有组织的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据自治区农牧厅介绍,2013年,宁夏通过加快农业土地确权登记、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等多项措施,力促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百村试点”工程已全面完成,90%的县、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并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同时,宁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的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延包遗留问题,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方面,宁夏出台多项政策明确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例如,对专业大户、家庭农(牧、林)场流转土地在200亩以上的,连续三年每亩给予50元的补助;开展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重点规范合作社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等。
据统计,宁夏目前已有各类专业大户2.75万户,家庭农场数量超过600家,农民合作社达33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