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2月14日电(赵婷)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在上午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经信委、环保厅、住建厅、商务厅等部门及兵团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2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塔城地区等地实地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区域内大气污染的程度、状况、影响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情况,采取的具体治理步骤和措施办法情况,以及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和具体对策及建议意见。
据了解,经过一年的努力,新疆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能源消耗居高不下的形势下,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显著下降,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有304天,与2012年相比增加12天。但是问题依然不容忽视,部分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上升趋势尚未得到基本遏制,各城市治理项目进展存在较大差异。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表示,此次执法检查将严格程序、依法办事,提升执法检查组织水平、全社会对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认识、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法律的工作能力,提升环保工作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引领作用。“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会形成高质量的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将报告及审议意见转送人民政府办理,并做好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