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9日,审计署发布了36个县机构运转支出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围绕有关审计调查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
问:请问这次审计调查的范围是怎么确定的?
答:县级政府机构运转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各地机构运转支出的差异又比较大。为保证这次审计调查结果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我们在全国19个省市中,按地域分布的东中西、财力状况的好中差情况,选择了36个县,每类县各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力求通过对这36个县的审计调查,比较全面掌握了解县级政府机构运转的基本情况,揭示县级政府机构运转支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提出建议。
问:这次审计调查的“机构”包括哪些部门和单位?
答:这次审计调查的“机构”包括: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县属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所属学校、农技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便民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
问:这次审计调查的重点是什么?
答:这次审计调查,在摸清被调查县2012年财政收支规模和结构、机构运转支出规模和结构的基础上,将以下四方面作为审计调查的重点。一是摸清全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机构运转支出的总体情况。二是掌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的来源渠道,关注相关经费实际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预算保障情况。三是揭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揭示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问:从审计调查结果看,县级机构运转支出管理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审计调查发现县级机构运转支出管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资金来源渠道多,预算管控机制不完善;二是部分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不严格,存在人员超编和越权设立机构的情况;三是公务用车超编制,一些部门、单位长期租用和借用其他单位车辆。
问:针对上述问题,你们有哪些建议?
答:根据审计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三方面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清理违规设立的机构,科学核定人员编制,严格编制管理,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二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今后不宜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三是切实规范机构运转支出预算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做到应由财政保障的机构运转支出一律通过预算安排,确保资金来源渠道透明、规范,增强预算的约束性。
问: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有关地方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何?
答:本次审计调查结束后,审计署向被审计的县政府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各县都高度重视,积极予以整改。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各县一般都能够结合各自的问题,建章立制或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规范管理。二是纠正审计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在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全面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