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获悉,环保部近日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根据规划,2014年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而《指南》的发布标志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入全国整体推进阶段。
记者了解到,最终的生态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条。
具体而言,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三条;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包括环境质量达标红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和环境风险管理红线三条;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则包括能源利用红线、水资源利用红线、土地资源利用红线三条。
据介绍,我国生态资源丰富,但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急剧下降、生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划定生态红线,对区域内地区限制开发、重点保护。
专家称,划定生态红线的意义在于为重要生态服务保护、人居环境保障和生物多样性保育。因此,通过划定生态红线,可以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支持能力,保障国家安全。
记者注意到,2013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在国家层面得到强调和深化,社会各界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理解和认知程度也在不断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和内涵已由国土空间生态保护扩展到资源能源利用及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环保部根据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背景与发展过程,兼顾资源、环境、生态三大领域重大问题与保护需求,提出了构建以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为核心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
记者了解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作已经在推进中。目前,环保部正在进一步深化内蒙古、江西、广西、湖北四个省份的试点工作,组织各试点地区开展生态红线边界勘定和现场调查,形成高精度生态红线分布图,将生态红线落到实地。
下一步,环保部将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联合相关部委全面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在技术《指南》发布后,出台国家生态红线管控的政策措施和生态红线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