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1月22日电(杨海全)截至2012年底黑龙江省城镇化率达到56.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个百分点。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明确“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网友“欢迎否”说,新型城镇化应当是开放型新型城镇化,应当是多元主体的共赢格局,应当是废置资源的有效重拾经济、应当是各种人才、资源、技术、设施、教育、服务、功能区的融合新型经济。
政协委员、绥化市政协副主席张晓舜在两会上直言不讳,称过去的城镇化建设相继出现了一批“会不了车、基础很差、没路肩和绿化”的水泥路,出现了村村雷同只有老人和儿童住的新农房,出现了屯屯类似无人问津的健身广场,出现了似曾相识的“火柴盒式”楼房突兀在土房旁,表现出低水平整齐的照抄和没有特色的照搬。他建议黑龙江省应结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迅速推出符合实际的“推进城镇化发展意见”,依规建城、管城,突出龙江特色。
政协委员、黑龙江省志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国栋认为城镇化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需要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应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整合城郊土地资源,让农民“有实力进城”。
两会上,也有代表委员建议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地区交通、网络、自来水、燃气、地区医院和学校,着力提高地区民生水平,带动第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