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周强)春节前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面对“年年抓、年年讨”的欠薪顽疾,各地政府开始探索工资保证金、工资直付等技术手段,希望从根本上终结年底集中讨薪的治理困境。
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企业正常支付为何那么难?
在福建省晋江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庭,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曾国灿正在调解一起因工程延误导致的农民工欠薪纠纷。来自湖北黄梅县的“80后”李展一说,他们十几个人在建筑工地上班,近10万元工资已被拖欠两个月,讨了五六次都没有结果。
“建筑公司还欠我10万元工程款,我想发工资也发不了。”负责十几栋楼房外墙贴瓷砖工程的包工头蔡利国诉苦道,本来项目利润就低,现在工人车费和吃喝还由他垫钱。
而建筑公司负责人刘文金认为,工程工期延误这么久,至今仍未完工,其中损失谁来负责。
在劳动部门的强制介入下,刘文金按照合同支付了6.7万元工程款,包工头最终筹措3万多元成功解决了这起欠薪问题。
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政府介入——妥善解决。实际上,这已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惯有模式。来自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浙江共受理拖欠工资的案件2.68万件,但是真正恶意欠薪、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为234件,不到百分之一。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17.4万件,为343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88.5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039件。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等专家表示,这一方面说明去年以来经济形势趋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部分领域欠薪案件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较高的协调达成率表明不少案件一旦政府介入便可以解决。
“这说明大多数企业不是付不起,而是不愿付,借口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还在于我们比较弱势,维权途径都很困难。”高中毕业的广州农民工陈毕永说,“难道没有政府介入,企业就不能规规矩矩付给我们吗?”
工资保证金、工资直付是一剂良药么?
这是不少地方劳动维权中心的一幅典型画面:欠薪者为了维权,必须填单子、排号,经过漫长等待,部门负责人接见后表示不能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协调其他部门,时间待定;政府部门,面对挤满大厅的讨薪者,个个都称自己的维权十万火急,但饭需要一口口吃,事情也需要一件件解决,忙得不可开交。
讨薪者维权难上加难,政府部门忙不胜忙。面对高发的欠薪问题,双方博弈或造成“两败俱伤”局面。
对此,从2005年起,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在建筑行业试水工资保证金制度。佛山南海区建设行政部门和社保行政部门2009年联合发文,明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总造价的2%到5%区间,一次性存入到施工企业保证金专用账户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否则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工程竣工后,人社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核查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方由银行连本带息一次性退还。
负责佛山某工程的项目经理吴海滨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出于项目合作的需要,我们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拖欠行为也是逆来顺受,所以实施保证金制度,让工程款和工资分开,让我们可以一心做工程建设,不再在工人工资问题上分心。”
这似乎是皆大欢喜的结果。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需要事先交纳保证金,对一些建设单位来讲,已构成一笔经济负担。佛山市桂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耀森说,该公司在佛山有4个项目开工,共交纳了1000万元保证金,这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已不言自明。同时,由于工程建设出政绩,可大幅拉动GDP,工资保证金制度在现实执行中也往往大打折扣。
此外,近两年来江西、重庆等地还开始探索工资直付制度。2012年,重庆永川区率先开始在全区开发项目及大型国有投资公建项目实施银行实名制代发民工工资。施工用人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到银行开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在每月25日前,由劳务分包企业编制工资表,再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审核,项目部依据记录的农民工合同、出勤、务工等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将工资表在施工现场和农民工生活区公式三天。经公示确认的工资表再分别由劳务分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盖章,并于次月10日前通过银行将上月工资直接拨付到农民工工资卡上。
“不管是工资保证金制度,还是工资直付制度,都是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技术层面探索。”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湛新民认为,这种部门性、行业性的法规探索不具备普适性,由于缺乏刚性约束,能否从根本上终结欠薪难题需画个问号。
亟待建立欠薪治理长效机制
一些受访项目经理说,面对欠薪严峻形势,最根本的出路还在于让农民工的工资纳入常态化的社会工资领取当中,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终止现金支付方式,把农民工薪酬纳入同其他劳动者一样‘月薪制’保障轨道,才会避免‘突击讨薪’和‘集中清欠’的尴尬困境。”项目经理吴云省说。
“根据国际惯例,考虑到不同职位等级对企业运营的影响,高管实行年薪制,普通白领实行月薪制。”广州市民钟女士认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妨考虑“时薪制”。
湛新民则表示,应加快出台《企业工资条例》或《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特别是农民工群体权益的保障力度,“只有完善的法制和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为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保驾护航。”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则建议,对部分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法院等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才能对拖欠农民工欠薪行为形成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