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要理解这句话,首先要从最基本的概念入手,什么是群,群有什么用?
什么是群?柳宗元在《封建论》中提出,故近者聚而为群。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城市也如此。能形成群,必然有一定的联系,或相近或相对,或具备某种共同的特征,或契合某种功能。
群有什么用?俗话又说,群起而攻之。说明群能迅速凝聚共识,形成团队,提高战斗力。
就城市的集群而言,法国地理学者戈德提出,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城市集团,是大都市区的联合体。
当前,世界公认的城市群有六个: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以芝加哥为中心的北美五大湖区城市群;以东京为中心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以伦敦为中心的英国城市群;以巴黎为中心的欧洲西北部城市群;以上海为中心的中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
随着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推进,国家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城市之间的竞争,单个城市的竞争力不足以代表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全球不乏一些知名大城市,如首尔、新加坡等,但由于没有城市集群的支撑,使其参与全球化的竞争力大大降低。中国提出发展城市群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国家的城市竞争力,参与到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去。
要在最有可能形成城市群的区域,加快培育城市群。美国有3亿多人,拥有两个世界级城市群。对于有13亿人的中国而言,未来城镇化率达到70%,将有10亿城市人口,显然仅有一个世界级城市群是无法支撑的,可以想象未来3-5个世界级城市群是必须的。目前来看,具备条件的有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等。
当前对城市群的发展,有不少质疑的声音,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上,二者都有失偏颇。以京津冀为例来说明。
其一,认为城市群不是规划出来的,是自然形成和生长出来的,规划城市群发展有拔苗助长之嫌。
我们知道,欧美城市是自治城市,每个城市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城市规模无论大小,地位是平等的,发展机会也是均等的。在欧洲,经常有3-5千人的小城市,由于人口规模不足,一些公共基础设施配置不上去,由于市场高度发达,是不会去做赔本的生意,比如某城市需要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如果污水量不够的话,是没有企业会去投资建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个城市政府联合起来,组成城市群,成立相关协调机构,对城市群进行顶层设计或者制定协调发展规划,共同完成对城市群内的公共基础设施配置。
所以,欧美城市群的实质是强化城市间协调,弥补市场失灵或不足。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大的行政协调机构,这种协调机构是各城市自发组成的,通过加强城市群规划,以规划为手段,对市场进行引导,防止市场的不作为,弥补公共服务的缺失。
但我国刚好相反,城市的行政隶属和等级太严格,所有资源配置都是根据行政等级来分配,如土地指标,财税指标,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等,中小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处于分配链的末端,不利于城市发展。京津冀城市群这么多年发展不好,也与这个行政等级有关系,北京是首都,直辖市,政治局委员;天津,直辖市,政治局委员,河北是个省,本身是个虚的机构,下面省会城市石家庄等,都是地级城市,根本对不上话,也没有对话的平台。
更为不利的是,不同省级、市级行政区域的城市发展,完全不顾人、财、物、信息等市场流的作用,用行政区划硬生生的将具备互补功能的城市联系割裂开来。比如,北京与周边隶属于河北各地市的中小城市之间,在轨道交通、通讯设施、产业转移等方面无法共享。
此外,同一行政等级的城市是相互竞争,这种竞争有时候甚至是恶性竞争,比如相距不远的城市,在基础设施配置上重复建设,在产业发展上同构现象严重,在土地出让上相互压低价格等等。
所以,我国发展城市群,一是要提供一个供各类城市直接对话的平台,去行政化,使各城市主体都能平等;二是要打破行政区划,更好的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行政主导力量太强,市场对资源配置太弱,不通过城市群去削弱解这种行政主导的力量,就无法发挥市场在城市群内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作用。其二,认为发展城市群就是要发展大城市,要做大做强大城市,走大城市发展的道路,忽视中小城市的发展。
群,形声字,从羊,君声。“君”本义为“管事人”、“干事”,引申义为“地方主事人”;“羊”指某一地方的居民。“君”与“羊”联合起来表示“有君长的地方”、“有君长的人民团体”。从字形来理解,就是“君”为头,领着“羊”,组成“群”。
由此可见,大城市在城市群中的作用就是“君”,中小城市就是“羊”,组合起来就是城市群。大城市的作用是独一无二的,一头狮子领着的羊群能战胜一头羊领着的狮群,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单纯发展大城市,是撑不起城市群的,如首尔、新加坡、香港,这些城市规模都够大吧,但是由于没有中小城市的配合、陪衬、呼应,终究独木难成林,构不成城市群。反过来,光有中小城市支撑,也形成不了有竞争力的城市群,比如德国、意大利,由于缺少特大城市的龙头带动,纵然中小城市众多,也难成大气候。
从中国城市群发展的国情来看,我国推动城市群发展是有助于促进中小城市发展的,可以为中小城市发展扫除了制度障碍,提供了发展机遇和发展平台。
解决区域发展的无序问题。比如,河北规划了环首都经济圈,重点发展14个中小城市,都提出要建设新城,吸引了大量北京的中低收入人口过去居住,但是由于这些人口的就业还在北京,结果反而给北京带来了严重的交通问题。与其这样,还不如与北京联合起来,在城市群内统一规划,理性竞争,有序发展。
给中小城市提供了补缺的机会。针对特大城市自身发展出现的问题,在功能上与之形成互补。北京,天津正面临特大城市发展的“城市病”,限行、限购、限贷、限售,提前实现四个“限代化”;环境质量急剧下降,特别是雾霾影响范围越来越广,程度越来越深,离宜居宜业相去甚远。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城市群的层面上来解决,需要周边中小城市的积极配合,离不开中小城市的良性健康发展。
给中小城市带来市场配置资源的机会。发展城市群最重要的是打破行政区划和市场壁垒,形成资源有效配置和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通俗地说,就是要带中小城市玩,不带中小城市玩,后果很严重。原来由于行政壁垒的存在,各级城市考虑问题都只考虑自己。比如,原来北京考虑到成本太高,或者怕自己的优势要素资源转移出去,不把轨道交通修到燕郊,结果造成了京通快速快不了。结果堵得着急的是北京,不是燕郊。如果,允许市场来建轨道交通,这就不是问题了。
为中小城市提供发展平台。好比小个子和大个子打架,一定要在公开场合,有围观,有主持公道的地方,否则是打不过的。城市群就起到这个平台的作用。
总之,在推进城市群发展过程中,我们要正确处理行政和市场的关系,对城市群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无所作为;要正确处理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发展的关系,既不能过分倚重大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忽视中小城市发展,又不能过分依赖中小城市,忽视培育核心城市的引领作用。要根据城市间的相互联系,研究和界定城市群的范围,分析城市群的规模、结构、体系、形态、产业等等内容,推动城市群整体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