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安监总明电〔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定于2014年1月中上旬对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地区
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全覆盖。
二、督查内容
(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后地区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补课”,消除大检查盲区、死角情况。
(三)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办整改到位情况。
(四)完善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企业和地方预案衔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情况。
(五)制定常态化大检查工作制度和相关办法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六)强化安全监管,制定并落实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另外,3月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开展全国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督查。
三、督查组组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派出16个督查组,分别由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分组情况见附件)。每组负责督查两个省份,在地方工作7天左右,具体抵达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在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督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经验、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2月1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附件:各组督查地区及成员名单(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