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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单独二孩拟明年3月1日实施 前5年累计增28万人
时间:2013-12-28 23:35: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此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只对2003年实施的现行条例进行一项修改,即“单独二孩”政策纳入法规。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北京成为已知的率先将“单独二孩”政策纳入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省份。

  具体来说,修正案草案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方面,如独生子女费、社会抚养费是否取消或调整等暂不涉及,出于政策能平稳过渡的考虑,还有待今后适时修改、完善。

  为何仅对“单独二孩”政策松口?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芳解释说,在国家明确“单独二孩”的大方向下,北京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二孩是对计生政策的调整完善,合乎民意。不过她也强调,仍然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鼓励、支持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刘维林表示,程序上,昨日的常委会仅是对法规修正案进行一审。明年2月,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其进行二审,并计划表决通过。如果顺利通过,北京“单独二孩”政策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释疑

  疑问一:“单独二孩”何时出生算合法?

  细则出台前“抢怀抢生”有风险

  明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合法?还是3月1日后怀孕的才合法?针对计生前后政策的衔接问题,市计生委法规处处长叶小敏解释说,具体的政策还要在条例修正案审议出台过程中具体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

  针对在明年3月1日前这段特殊的时期内怀孕,3月1日以后出生是否属于违法,叶小敏表示,将针对新政出台实施意见对相应问题进行具体研究,目前还不好说。在这个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会同步做相应工作,实施意见将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同步出台。

  叶小敏提醒,尽管“单独二孩”已进入立法程序,但政策出台后,二孩的生育原则上还有一个审批过程,此前“抢怀抢生”仍存风险。她建议等到政策出来再作打算。政策没有出台前,“单独二孩”肯定算违法。

  疑问二:“单独二孩”是否增加医疗、教育压力?

  医疗教育等配套措施需跟进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芳表示,本市已对“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比如北京有多少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近几年有再生育意愿的占多大比例,政策实施几年内会出生多少孩子等,都进行了测算。毕竟这一政策将影响到孩子上幼儿园、小学等,这些大家能想到的问题,相关部门也都做了分析。”

  张秀芳称,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各方做好应对准备。比如“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不少高龄产妇。那么如何保障产妇孕产期安全问题,包括婴儿安全、助产机构的准备工作都要做。同时,针对婴幼儿就诊,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也要有应对措施等。

  此外,计生条例修正案一旦实施,配套规章也要修订,比如北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生育证管理办法等都要修改。

  疑问三:“单独二孩”会增加多少新生人口?

  前5年累计增加28万新生人口

  叶小敏称,市计生委今年12月份进行了1万人的快速调查,主要是单独家庭夫妻一方是北京户籍,女方在20到49岁。通过测算发现,单独家庭达到55万,其中已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有45万。分析这些家庭发现,愿意生二孩的在2011年比例为60%到70%,今年比例降到50%到60%。预测从明年开始,前5年是出生高峰,累计增加28万新生人口,平均每年5万。从第五年开始下降,后5年一共大约增加20万。

  叶小敏还说,北京户籍人口每年出生13万,常住人口出生约9万,未来人口压力会显紧张,教育部门曾提出,小学、幼儿园非京籍压力比京籍压力要大。

  疑问四:生育二孩的限制条件为何不调整?

  生二孩四年间隔防扎堆生育

  张秀芳表示,北京现行的计生条例从2003年开始实施,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状,比如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条款。本市的独生子女费不存在取消的说法,但计生条例中与计生奖励政策相关的条款是一定要修改的,并且要提高标准,加大奖励幅度力度。目前尚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今后会适时修改。

  北京没有取消四年间隔或女方不低于28岁这个限制,主要是通过这一约束让本市人口数量处于平稳状态,防止集中扎堆生育。一旦把这个时间约束取消了,有可能会出现密集生育,人口数量呈现增长趋势。

 
  新政

  市计生委再出“办证”补充办法

  “办证”全市统一“规定动作”

    继本市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后,市人口计生委又提出了进一步方便民众办证的补充办法。全市街乡“办证”有了统一流程,同时办证流程的统一也为明年3月拟实施的“单独二孩”办证方式作了准备和铺垫。

  流程简化无需多次盖章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在涉及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办证流程上,和一孩《生育服务证》相同,提出了简化办证材料的要求,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本市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不需再另行出具纸质证明材料。外省市一方户籍所在地按照规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本市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不需再到外省市户籍地盖章。

  规范存档单位办事流程

  为解决户口或档案存放在本市各类存档机构人员办证的问题,补充办法中特别提出,当事人为本市常住户口、档案存放在本市各类存档机构,符合条件要求在本市办理计划生育事项的,存档机构应依据人事档案记载、当事人所提供的有效证件、证明及个人书面承诺,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当事人实际婚育情况,如“再婚有一子(女)”等并盖章;对于当事人需要出具婚育证明的,存档机构根据人事档案中实际记载情况为其如实出具生育情况证明。

  试点网上登记备案

  除“再生育一个子女”办证流程外,本市将试点推广本市户籍一孩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备案。

  也就是说,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充分利用全员信息系统和实地走访对当事人网络申请输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对信息真实准确的,当事人凭户口本、结婚证到乡镇(街道)办事大厅承诺取证,一孩《生育服务证》不需要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签字盖章。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将办证信息反馈当事人的存档单位。

  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本市全员人口信息库作用,试点推行网上代办和同城通办模式,实行网上一次性告知和申请,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市民负担。

  措施

  市教委表示“单独二孩”会对入学造成一定冲击

  根据人口测算准备学位

  本报讯(记者 安苏)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近几年本市基础教育入学人数迅速增长已经有所预期。“这种高峰是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双重因素叠加导致的。”据了解,2010年以前,全市小学入学适龄儿童连续十年稳定在10万人左右,2012年则增长到13.7万人,预计到2014年将增加到18万人左右,此后仍将连续几年呈持续增长趋势。对于“单独二孩”放开后,本市是否会提前对增加学位进行准备,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计生部门的调研数据,来进一步进行筹划和准备。

  同时,东城区教委和朝阳区教委相关负责人昨日也分别表示,“单独二孩”放开后,应该会对入学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毕竟还有六年的准备期,区县教委会根据具体的人口测算,来进行学位的准备。

  此外,为了缓解入学紧张,本市从去年起已经启动《北京市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新建、改建、扩建200多所中小学,增加16万个学位,其中今年开工建设30个项目,支持23所小区配套学校二次改造,支持城乡结合部、新城等地区30所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基本目标就是满足今后一个时期基础教育阶段常住适龄人口入学需求。

  市卫生局统计 本市一年可承担分娩量26万人

  医院增加产床应对生育高峰

  针对明年拟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而可能出现的生育高峰,北京市卫生局昨天表示,将扩增产科床位比重,加大急救设备配备。目前本市一年可承担分娩量26万人,基本可以满足本市孕产妇需求。

  根据市卫生局对全市各级助产机构产科床位数及开放情况的调研、统计,2013年全市助产机构共127家,其中三级41家、二级73家、一级13家。全市各级助产机构产科核定床位数共计4466张,其中三级医院核定床位数为1478张,二级医院核定床位数为2853张,一级医院核定床位数为135张。今年本市的分娩量约21.6万人。

  本市一年可承担分娩量的最高限究竟是多少呢?市卫生局进行了初步测算。结合孕产妇分娩住院天数,按目前北京市剖宫产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天数延长以及休息日、节假日的影响,假设每位孕产妇住院分娩平均住院日为6天,则一年每张床位可周转60人次。按北京市市级核定床位数4466张计算,可以承担分娩量约26万人。近三年产科分娩量分别为2011年约19.1万、2012年约22.4万、2013年约21.6万。从近三年平均分娩量为21万来看,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基本可以满足本市孕产妇分娩需求。

  市卫生局指出,目前存在的主要是结构性问题,即三级医院人满为患,二、一级助产机构利用率不足。鉴于本市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分娩量会进一步增加,高龄产妇和高危妊娠增多的情况,为保障母婴安康,市卫生局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扩增产科床位比重,加大急救设备配备,增大人才培养及技术培训力度,最大程度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风险。

  同时,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转诊工作,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合作,引导产妇理性选择助产机构,逐步形成一级、二级助产机构以接诊正常和低危孕妇为主,三级医院以接诊高危孕产妇为主的格局,最大程度发挥助产机构的利用效率。

  再生育一个子女

  《生育服务证》基本办理程序

  1、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填表。

  2、存档单位在《审批表》“单位情况证明”栏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4、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盖章。如是外省市户籍一方须在“单位意见”栏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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