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晋城12月26日电(来虹) 12月12日,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正式拿到了自己的排污权交易鉴证书,这是晋城市排污权交易平台启用后完成的首笔排污权交易。该公司通过市排污权交易中心购得2.07吨工业粉尘排污指标,成交价为每吨4900元。这次交易标志着排污权交易在晋城“开花结果”,也意味着晋城企业“免费”排污时代的结束。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排污交易中介机构,对依法取得的排污权指标进行交易的行为。通俗地讲,国家对每个地方都有污染总量控制,在这个总量控制下每个企业也都有一定的指标,如果某企业通过技术改进后,用不完自己的排污指标,就可以向其他企业出售。开展排污权交易,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有效使用当地环境容量资源,以经济政策和市场调节手段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减少污染,最大限度减少治理污染成本,提高治理污染效率的一种控制污染手段。
为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实现在总量控制条件下环境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根据山西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城市政府今年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污权。在此基础上,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安装部署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交易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晋城市环保局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或由建设项目自身解决获取。国家、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则需在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受理排污权交易事项。
据了解,高平市、阳城县辖区的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所在地环保局直接核定,晋城市其他县(区)辖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所在地环保局提出总量置换意见,报请市环保局核定。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核定意见要在建设项目环评完成技术评估后出具,专家技术评估意见中要明确本项目所需总量指标,总量核定文件中要明确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其置换量、置换对象等。
晋城市排污权管理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以排污权交易的方式来控制企业排污,改变了过去的单项审核,可实现污染排放的总量控制。我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由省环保厅根据我市的环境承载能力核定,并且将根据排污总量削减的要求逐年减少。我市的项目总排污量必须控制在总污染排放量内,新、改、扩建项目要先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到一定的排污权才能进行生产。这样的制度不仅实现了地区污染总量控制,有助于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和修复,而且对采取加大科技和环保设备投入,减少自身污染排放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奖励和补偿。如果原有企业通过技改和增加环保设施,使自己的排污量下降,那么企业节省下来的排污量就可以拿来交易,增加企业收入,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其他企业想降低成本,减少购买排污权的开支,就只能采取技改等措施降低自己所需的污染物排放量,这样就可以实现地区排污总量的逐年下降。